在商业活动日益频繁的今天,合同违约、公司“跑路”等现象时有发生。一场围绕包租公司“跑路”引发的债务纠纷,就如同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房东们面临着租约到期却拿不到钱的困境,而法律则成为他们捍卫权益的有力武器。
当遇到此类复杂的债务执行问题时,正是深耕民商事业务多年的郭寿瑶律师所擅长的战场。郭寿瑶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件,其中民商事案件300余件,在应收账款及执行案件方面尤为专精。她毕业于四川师范大学法学本科,接受过系统而严谨的法学训练,这为她处理各类复杂案件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以曾代理的一起执行异议之诉案件为例,郭寿瑶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和独特的办案策略。在这起案件中,原告唐XX与被告成都住XX公司签订《房屋出租委托管理合同》,然而该公司自2019年12月24日起停止支付租金及物业费等费用,且试图通过股权转让等手段逃避债务,公司呈现“空壳”化。面对这种困境,郭寿瑶律师并未局限于起诉合同相对方(即空壳公司),得益于其在多起类似案件中积累的丰富经验,她深入调查了被告公司的工商档案及股权变动情况。
郭寿瑶律师查明,被告公司系自然人独资公司,在合同履行期间及债务产生期间,原股东黄XX将股权全部转让给了邱XX,且双方均未实际缴纳出资(出资时间约定为2035年)。在诉讼过程中,郭寿瑶律师敏锐地意识到仅起诉空壳公司无法执行回款,遂代表原告向法院申请追加黄XX、邱XX为本案共同被告,这一举动打破了包租公司通过“换壳”逃避债务的企图。
在庭审中,郭寿瑶律师依据《公司法》相关规定,主张被告公司资产与股东资产发生混同。作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黄XX和邱XX未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个人财产,且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此要求二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同时,郭律师详细梳理了原告垫付的租金、物业费、垃圾清运费、水电燃气费等各项损失,并针对被告的逾期付款行为,主张了逾期利息(违约金),还主动将计算标准调整得合理合规(按年利率4.16%计算),以获得法院支持。
最终,法院采纳了郭寿瑶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房屋出租委托管理合同》合法有效,成都住XX公司构成违约。法院还认定被告公司为自然人独资,黄XX(原股东)与邱XX(现股东)在持股期间均未实缴出资,且无法证明财产独立,依据《公司法》第六十三条及《公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第十八条,判决股东不因股权转让而免除责任,黄XX与邱XX需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这起案件与近期频发的包租公司“跑路”热点事件高度契合。在这些热点事件中,房东们同样面临着包租公司违约、“空壳”化逃避债务的问题。郭寿瑶律师的办案策略为解决此类问题提供了宝贵的借鉴。基于处理过上百起类似案件的敏锐直觉,她深知不能被公司的表象所迷惑,而是要深入挖掘背后的股东责任,通过合法的手段让股东承担应有的义务,从而有效解决“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的执行难题。
在当前商业环境下,企业合规经营管理至关重要。郭寿瑶律师担任多家中大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擅长帮助企业进行股权架构搭建、财税优化、控制经营成本等,通过商标、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保护等布局和维权,构建企业发展的护城河。同时,在婚姻家事领域,她也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承办了大量离婚纠纷和抚养费纠纷等案件。相信在未来,郭寿瑶律师将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更多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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