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此案的是北京市炜衡(大连)律师事务所的姜静律师,自2021年开启法律职业实习生涯,她便扎根一线法律服务,执业至今承办各类案件超600件,擅长婚姻家事、劳动工伤、知识产权、合同事务、刑事辩护等领域。
在这起千万级民间借贷纠纷案中,原告是仅凭多年银行转账记录起诉的一方,被告是深陷巨额债务风险的秦四军。争议焦点在于,原告仅依据转账凭证,在无借条、无借款合同、无利息约定、无有效催款记录的情况下,能否证明与被告存在民间借贷关系。
原告最初掌握的证据只有2012年至2018年期间的多笔银行转账凭证,缺失能证明借贷合意的关键证据。姜静律师介入后,进行了多方面的证据补强行动。首先,她深入调查案涉资金的来源和性质,发现案涉资金均来源于关联企业的项目工程款流转,并非原、被告之间的个人借款。其次,梳理案件事实,指出长达十余年无催款记录、无债权凭证,明显与大额民间借贷常理相悖。
在庭审中,这些证据发挥了关键作用。原告仅依据转账凭证主张与被告存在民间借贷关系,姜静律师则重点举证证明案涉资金流转实为双方合作项目的工程款、劳务款等资金往来,原告系关联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个人账户长期用于公司经营收付款,案涉转账与个人借款无关。同时,律师引用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相关规定,指出原告仅依据转账凭证起诉,在被告已完成合理抗辩后,原告未能进一步证明借贷关系成立,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最终,一审法院采纳了姜静律师的代理意见,以证据不足、借贷关系真伪不明为由,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原告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后完全认可一审裁判观点,终审判决维持原判,彻底驳回原告近2000万元诉求。
姜静律师在处理这起案件的证据问题时,有一套明确的方法论。一是优先核查资金的来源和性质,判断是否为正常的借贷资金;二是审查是否有借贷合意的证据,如借条、借款合同等;三是考量交易是否符合常理,像有无催款记录、债权凭证等。通过这几个方向的核查,精准地抓住案件的核心突破口,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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