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英律师是北京典石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执业证号为11101201911121842。自2019年执业至今,她累计承办案件已逾两百件,在民事、刑事领域均有深厚的实务积淀,尤其在合同、交通事故、婚姻案件方面表现出色,占其办案总量约30%,同时在刑事案件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实践经验。
在合同事务领域,周英律师处理过众多复杂的合同纠纷案件,帮助当事人厘清法律关系,维护合法权益。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她能快速准确地为当事人争取应有的赔偿,高效解决问题。在婚姻家庭案件方面,她凭借丰富的经验,为当事人妥善处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问题。在刑事辩护领域,她也成功为多位当事人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应对策略。
下面以劳动者被欠薪案为例,详细介绍周英律师的办案能力。
案件类型劳动纠纷。
当事人角色原告代理人。
案情简介XX与某农业公司签订《某合作合同》,约定担任某职务,年薪50万元,每月支付3万元,剩余部分合同期满后考核拨付。工作期间,XX不仅为该农业公司提供劳动,还为其关联合作社从事销售工作,工资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个人账户支付。后公司以未完成销售任务为由降薪,XX在备忘单上签字确认月薪由3万元先后降至2万元、1万元。合同期满后,公司仅支付20万元,剩余30万元拒不支付。XX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以“超过仲裁时效”为由不予受理。起诉至法院后,原一审判决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驳回全部诉讼请求。
核心诉求XX要求公司支付剩余工资30万元。
案件难点一是原一审已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驳回全部诉讼请求,突破诉讼时效障碍难度大;二是公司以“委托合作合同”名义抗辩非劳动关系,准确认定法律关系存在挑战;三是关联公司与合作社混同用工情况复杂,要证明其应共同承担责任有难度。
律师策略北京典石律师事务所的周英律师接手此案后,首先在二审阶段组织并提交了XX持续主张权利的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向劳动监察及政务平台投诉的记录等关键证据,突破了诉讼时效障碍,成功说服二审法院发回重审。面对公司以“委托合作合同”名义抗辩非劳动关系,周英律师从合同条款中提取岗位职责、考勤管理、规章制度约束等要素,论证双方实质为劳动关系,使劳动者能够适用劳动法保护。同时,通过举证XX同时为关联合作社签订合同、两家公司法定代表人相同、注册地相近、工资支付混同等事实,成功使法院认定二公司混同用工,判决共同承担责任。
案件结果重审法院经审理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XX未超过诉讼时效,二公司构成混同用工应共同承担支付工资的责任。合同期满后电话沟通中公司同意支付8万元但附加追回货款条件,因条件未成就,法院按备忘单调整后的标准认定剩余工资为4万元,法定代表人及股东个人滥用公司独立地位证据不足,不予支持连带责任。某农业公司与某合作社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共同支付XX工资4万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典型意义一是为类似劳动纠纷案件在突破诉讼时效障碍方面提供了参考,通过收集和提交当事人持续主张权利的证据,有可能改变不利局面;二是明确了在判断劳动关系时,不能仅依据合同名称,而应从合同内容中的岗位职责、考勤管理等要素进行综合判断;三是对于关联公司混同用工的情况,提供了证明方法和思路,有助于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四是提醒劳动者在签订降薪备忘单等文件时要谨慎,避免因签字确认而影响自身权益。
周英律师在执业的数年时间里,承办了上百起案件,对于各类劳动纠纷、合同纠纷等案件都有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处理经验,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专业的办案能力,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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