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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违约金条款不利,律师助力全额收回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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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1 · 1263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俞国锋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12年
律所:浙江丛典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304201410256891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8205833443
代表案例:27个
律师优势:办过大案,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在校期间以优异成绩通过司考,八年时间办理了大量案件刑事及民商事案件,在办理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债权债务案件中不断获得心得体会使自己在专业化道路上越走越远,2018年被中共桐乡市委办公室及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评为“2017年度法治桐乡法治政府建设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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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桐乡某运输公司被中铁XX拖欠10万余元租赁费,合同违约金条款极为不利。浙江丛典律师事务所俞国锋律师执业12年,擅长债权债务等领域。他通过诉前财产保全等策略,让法院全额支持欠款,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合同违约金条款不利,律师助力全额收回欠款

桐乡某运输公司与中铁XX签订《机械设备租赁合同》,为其在广西玉林的项目提供设备。经结算,总报酬474,490元,被告仅支付37万元,尚欠104,490元。运输公司多次催讨无果,陷入了资金周转的困境,企业的正常运营受到了严重影响。

在这样的困境下,运输公司委托了浙江丛典律师事务所的俞国锋律师。俞国锋律师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12年,是嘉兴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共浙江丛典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他深耕民商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400余件,尤其专精于债权债务纠纷案件,累计承办案件逾5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

接受委托后,俞国锋律师首先全面梳理了案件证据,仔细研究了《租赁合同》《机械设备租赁费结算单》《末次结算确认单》等。他发现本案的核心难点在于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对运输公司极为不利,按活期存款利率计算且上限极低,远低于市场融资成本。

面对这一不利局面,俞国锋律师采取了一系列务实的诉讼策略。第一步,在起诉前即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他迅速准备相关材料,向法院提交申请,成功冻结了被告相应资产。这一举措为后续执行打下了坚实基础,并且保全费由被告承担。这体现了俞律师敏锐的风险意识和专业的操作能力,提前为客户锁定了资产,保障了后续权益的实现。

第二步,俞律师主攻欠款本金。由于被告对欠款金额无异议,他通过清晰的法律阐述和证据支撑,确保法院全额支持104,490元本金。在庭审过程中,他以严谨的逻辑和扎实的法律知识,让法官充分了解案件事实,为客户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

对于违约金部分,俞律师尝试主张按LPR计算。虽然因合同明确约定且运输公司未能提供损失证据而未获法院支持,但他成功争取到违约金按合同约定计算,且起算时间按运输公司主张的2024年11月20日起算。这一成果展示了俞律师在不利合同条款下,仍能为客户争取到相对有利的结果。

最后,俞律师成功主张诉前财产保全费1,045元由败诉方被告负担,降低了客户的维权成本。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中铁XX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原告运输公司租金104,490元并支付违约金。同时,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均由被告负担。虽然违约金因合同条款限制较低,但运输公司成功收回了全部欠款本金,且诉前保全确保了款项的可执行性,维权成本由被告承担。俞国锋律师用专业和智慧,最大化维护了客户的利益,践行了“当事人的满意是我们最大的追求”这一执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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