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社会,为孩子选择合适的培训课程是众多家长的常见之举。原告A也是如此,他满心期待地为自己的孩子,也就是未成年人原告B,与被告A某文化传播公司分公司签订了艺术培训合同。合同涵盖了形体礼仪、舞蹈、播音主持等课程,总课次八十次,费用高达两万余元。A在签订合同当日便足额支付了全部费用,本以为孩子能在专业的培训中不断成长,然而,意外却悄然降临。
原告B完成部分课次后,2022年11月,被告A突然停止了全部教学活动,关闭了门店。这意味着孩子的培训戛然而止,而更让A头疼的是,剩余四十一课次对应的一万余元课程费用,被告A却拒不退还。A多次找到被告A要求退款,可每次都被无情拒绝。A了解到被告A只是被告B总公司设立的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照法律规定,分公司的民事责任应当由总公司承担。于是,A又找到被告B,希望能从总公司这里要回退款,可同样遭到了拒绝。
在求助无门的情况下,A陷入了深深的困境。这一万余元对于普通家庭来说并不是一笔小数目,孩子的培训计划被打乱,钱又要不回来,A心急如焚。就在这时,他想到了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这个案子交给了陕西杨稳定律师。杨稳定律师执业4年,长期深耕于民商事法律领域,尤其在合同与经济纠纷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她接到案件后,迅速展开了调查和分析。
杨稳定律师深知,要解决这个案子的关键在于精准适用法律,将总公司纳入被告范围。她仔细研究了《民法典》第七十四条规定,明确主张分公司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分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总公司应当承担补充责任。在庭审中,虽然二被告均未到庭,但杨稳定律师毫不畏惧,重点论述了分公司与总公司的责任承担关系。
为了确保原告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杨稳定律师还做了很多细致的工作。她按照合同约定公平计算剩余课次对应费用,核算精准,金额合理、依据充分。同时,她主张并获得法院支持资金占用利息,弥补了原告长期无法使用课程、资金被占用的损失。
经过杨稳定律师的不懈努力,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她的全部意见。认定被告A构成违约,应退还剩余课时费并支付利息,被告B作为总公司,应对分公司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最终判决分公司十日内退还原告费用及利息,总公司在分公司未清偿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诉讼费用由二被告共同承担。
这个案件的成功,不仅让原告A成功追回了剩余课时费,更突破了分公司无钱可退的困境,由总公司兜底负责,大幅提高了回款可能性。杨稳定律师以她扎实的法学功底、丰富的庭审经验和高度的责任心,为原告解决了难题。
杨稳定律师始终坚守“用责任与担当践行律师使命”的执业理念。在面对每一个案件时,她都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核心。她善于从案件细节中梳理关键事实、突破争议焦点,制定最优诉讼策略,兼顾效率与效果,全力追求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化。她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一位专业与温度并存的女律师的风采,用法律力量守护着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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