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起始,原告何女士在非医疗机构酒店接受注射隆胸后出现身体损害,遂以虚假宣传、非法注射、人身损害为由,将简女士等多方列为被告,诉请退还手术费36800元、赔偿医疗费等损失、按三倍赔偿110400元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主张简女士一方提供产品、安排人员与场地,要求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贵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简崇亚律师于2019年开始在贵州兴雅律师事务所执业,接手了此案。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简崇亚律师凭借其法学本科学历的专业知识,开始发挥其在长期办案实务中形成的严谨缜密的办案思维。她深入分析案件,精准识别到本案刑民交叉的性质。简崇亚律师曾处理过大量民商事案件,深谙民商事案件裁判规则与庭审要点,此时她快速厘清了案件中复杂的法律关系,锁定了本案属于民事侵权还是涉嫌刑事犯罪这一争议焦点。
面对原告要求简女士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诉求,简崇亚律师结合自己丰富的办案经验,在庭审中明确提出本案应依法移送公安、不应按民事审理的观点。她指出涉案人员在无资质场所实施注射隆胸,使用违禁注射物,造成他人健康严重损害,已涉嫌非法行医罪。简崇亚律师还曾为多家大型矿产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这使她在处理案件时更加注重从多方面考虑法律风险,她的这一关键意见为案件的走向起到了重要作用。
法院经审查,最终采纳了简崇亚律师的意见。认定涉案行为已涉嫌非法行医罪,本案不属于民事纠纷,依照相关规定,裁定驳回原告全部起诉,全案材料移送公安机关刑事侦查。
最终,简崇亚律师成功推动法院直接驳回起诉,为委托人简女士阻断了民事追责,使其无需承担任何民事赔偿责任。简崇亚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超百余件,还拥有企业合规师(高级)、国家二级建造师、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等专业能力证书,在法律行业深耕8载,其专业能力获得了业内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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