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知识
在医疗纠纷中,核心问题往往围绕医院的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该过错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孕妇产检及分娩过程为例,医院需要遵循一系列严格的诊疗规范。
《妊娠高血压疾病诊疗指南2020》等相关医学指南,为医院在孕妇产检过程中的诊疗行为提供了明确的标准。当孕妇出现尿蛋白持续升高、体重骤增、低蛋白血症等子痫前期典型症状时,医院有义务按照指南要求完善鉴别检查,并及时收住院治疗。若医院未能履行这些义务,就可能构成诊疗过错。
此外,医院在用药方面也需要格外谨慎。对于孕妇,某些药物是慎用甚至禁用的。如果医院在未明确病情的情况下,盲目开具含孕妇慎用、禁用成分的中药,不仅可能无法治疗疾病,还可能加速病情进展,对孕妇和胎儿造成严重损害。
同时,医院还负有充分的知情告知义务。医生需要向患者说明病情风险及后续治疗方案,让患者能够做出合理的选择。若医院未履行这一义务,剥夺了患者的选择权,也属于诊疗过错的范畴。
在医疗纠纷发生后,患者及其家属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要及时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产检记录、住院病历、用药清单等。这些证据将对后续的诉讼起到关键作用。其次,可以申请医疗损害鉴定,由专业的鉴定机构对医院的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责任比例进行认定。
律师与案例
唐雪榕律师是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拥有医学本科与法律硕士的复合专业背景。自2008年开始执业以来,她深耕于医疗纠纷、公司经营与合同事务领域,累计承办案件已逾数百件,尤其在医疗纠纷案件方面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
2022年,杨XX和廖某某夫妇找到唐雪榕律师,委托她处理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杨XX在佛山市某某医院产检过程中,医院存在一系列诊疗不当行为。从2022年7月23日(孕35周)开始,杨XX出现下肢水肿加重、尿蛋白异常等情况,但医生未进一步排查病因,仅嘱复诊。之后的几次产检,杨XX的症状持续加重,医生仍未重视,未建议住院,反而转介至中医科治疗水肿,并开具含孕妇慎用、禁用成分的中药。
2022年8月3日晚至4日,杨XX按医嘱服用中药后,出现腹部发紧、胎动消失等症状。前往医院就诊时,因医院未明确紧急情况接诊流程,辗转多科室后才完成检查,最终诊断为胎盘早剥。8月5日0时27分,杨XX紧急行剖宫产术娩出一女婴,但患儿出生评分极低,诊断为新生儿重度窒息、缺血缺氧性脑病等,病情危重。8月8日,家属无奈签字放弃治疗,8月9日患儿宣告临床死亡。
唐雪榕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了产检记录、住院病历、用药清单等关键证据。她精准锁定了医院的三大核心过错:一是未按《妊娠高血压疾病诊疗指南2020》要求完善鉴别检查,未及时收住院治疗,延误病情;二是盲目开具含孕妇慎用、禁用成分的中药,可能加速病情进展;三是未充分履行知情告知义务,剥夺了杨XX的选择权。
在诉讼过程中,经法院依法委托,广东省医学会出具了《医疗损害鉴定意见书》,认定医院诊疗行为存在过错,与患儿死亡存在因果关系,承担次要责任,建议责任比例40%。但原告对鉴定意见提出异议,唐雪榕律师协助申请鉴定人出庭,就诊疗过错细节、因果关系等问题充分质询,进一步夯实了医院过错的证据。
庭审中,医院辩称部分赔偿项目计算不当,精神损害抚慰金过高。唐雪榕律师结合法律规定及证据,逐一论证各项损失的合理性,明确医院过错与损害后果的直接关联。最终,法院采纳了唐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医院承担40%赔偿责任,判决医院向原告赔偿各项损失共计587838.43元(含杨XX个人损失5319.87元及患儿死亡相关损失582518.56元)。
唐雪榕律师凭借其专业的医学知识和深厚的法律素养,在这起医疗纠纷案件中发挥了关键作用。她精准拆解诊疗过错,高效推进鉴定程序,全面维护了家属的权益,专业应对庭审争议,最终为家属讨回了公道,也让我们看到了律师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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