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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有罪到无罪:刑事辩护逆转的智慧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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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0 · 1523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张烜墚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10年
律所:上海靖霖(天津)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1201201610726073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8622491095
代表案例:15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有政治职务,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张烜墚律师简介 上海靖霖(天津)律师事务所主任 天津市法学会诉讼法学分会副会长 天津市律师协会理事 天津市红桥区律工委主任 天津市法学会刑法学分会理事 天津市法学会犯罪学分会理事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听证员 南开大学法律硕士实践导师 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法律系客座教授 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栏目组嘉宾 曾任天津市某区检察院检察官,曾在区委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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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文聚焦张烜墚律师办理的认罪认罚敲诈勒索案二审改判无罪案。介绍了案件中涉及的敲诈勒索与自力救济的法律界限等普法知识,展现了张烜墚律师深厚的法律功底、敏锐洞察力与精妙办案策略,成功实现有罪到无罪的逆转。
从有罪到无罪:刑事辩护逆转的智慧与担当

看不见的法律红线:敲诈勒索与自力救济的边界

在现实生活中,当个人权益受到侵害时,很多人会选择采取一定措施来维护自身利益,但这个过程中很容易触碰法律红线,比如在维权过程中可能会被认定为敲诈勒索。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而自力救济则是指权利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靠自身的力量,通过实施自卫行为或者自助行为来救济自己被侵害的民事权利。

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很多人容易混淆这两者的概念。比如,在一些维权案件中,当事人为了讨回自己应得的赔偿,可能会采取一些过激的言语或行为,这就可能被对方认为是敲诈勒索。常见的误区是,人们往往认为只要自己有权利主张,采取任何手段去实现都是合理的,却忽略了手段的合法性和必要性。同时,也存在一些司法机关在认定时,过于注重行为的表象,而忽略了行为背后的权利基础和目的。

以本案为例,李X为了防止隐私视频外泄并追讨赵X承诺的钱款,采取了一些威胁手段,这看似符合敲诈勒索的特征,但实际上她有请求权基础,属于自力救济的范畴。这就提醒我们,在维护自身权益时,一定要清楚法律的边界,选择合法、合理的方式。

精准复盘:从认罪认罚二审无罪的博弈

张烜墚律师拥有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曾任检察官5年,律师执业十余年,在处理各类复杂法律问题上有着独到的见解。他首创“捕前辩护”概念,对检察院审查批捕阶段的辩护有深入研究。当他接手李X的案件时,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因为李X在一审时已经认罪认罚,多数律师认为翻案无望。

张烜墚律师没有被困难吓倒,接案后,他通过详细查阅聊天记录和听取当事人辩解,敏锐地判断出本案实质上应为无罪案件,首先坚定了当事人上诉的决心。在上诉期最后一天,他以“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为由提起上诉,避免了直接挑战认罪认罚具结书可能带来的不利风险,为二审争取到了审查机会。

随后,张烜墚律师全面梳理案卷材料,发现并指出了案件中的重大程序瑕疵,如关键聊天记录光盘无法打开、被告人仅有一次有罪供述等,并提交了补充证据,帮助二审承办人全面了解案情。他还反复与二审法官、检察官沟通,不仅提交了详尽的辩护意见、法律依据和参考文献,还利用一切机会与法官助理、书记员等工作人员交流,逐步改变了承办人“先入为主”的有罪认定。

在构建核心辩护逻辑时,张烜墚律师指出,李X主观上无非法占有目的,索要钱财具有请求权基础,一是基于赵X承诺的20万元,构成民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二是基于赵X偷拍隐私视频的违法行为,李X有权主张侵权赔偿。其索要金额远低于承诺数额,目的在于补偿和维权,而非非法占有。客观上,李X的威胁言辞是在赵X失联、自身权益受损且求助无门的情况下,为防止进一步侵害而采取的震慑手段,属于方法不当的自力救济,未超出必要限度,不应被评价为敲诈勒索的犯罪行为

在二审庭审中,张烜墚律师据理力争,坚决反对检察机关“发回重审”的建议,指出案件事实已查清,发回重审只会拖延正义。辩护过程情理法交融,深深打动了庭审人员。

最终,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采纳了辩护人的核心意见,撤销一审判决,改判被告人李X无罪。张烜墚律师在本案中展现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和职业担当,成功实现了从有罪到无罪的逆转,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对司法实践具有示范意义,推动了法治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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