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2025年罗X在陈X直播间多次打赏,累计金额达451046.35元。后来双方产生矛盾,罗X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赠与、返还打赏款,一审认定打赏属未附条件赠与,驳回其请求。罗X不服,向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称打赏是附结婚条件的赠与,且陈X存在欺诈行为。罗X在二审中态度强硬,坚称自己的主张合理合法。他认为自己的打赏是基于和陈X结婚的预期,并且指责陈X在直播中诱导他打赏。而此时陈X这边证据上似乎也没有绝对的优势,罗X提交的微信记录等证据给案件增加了不少变数。就在陈X感到无助时,四川蜀华律师事务所的叶兴强律师接手了此案。叶律师首先全面梳理案件事实及证据,精准锁定罗X主张的“附条件赠与”“欺诈”均无事实依据。针对“附结婚条件的赠与”,叶律师指出罗X二审庭审中自认双方无不当男女关系,打赏主要用于主播PK、直播间热度提升等,结合微信记录无法证明打赏附结婚条件,本质是自主精神消费行为。对于“欺诈”主张,叶律师抗辩陈X未实施诱导打赏、虚构事实的行为,罗X系自愿打赏,不符合欺诈构成要件。最终,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现有证据无法证明涉案打赏系附结婚条件的赠与,陈X亦未实施欺诈行为,罗X的直播打赏行为属于自主的精神消费,不符合赠与撤销的法定情形,依法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一结果让陈X松了一口气,成功免除了45万余元的返还义务。普法提醒:直播打赏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属于赠与行为。打赏者应理性消费,明确自己的行为性质。主播也应遵守法律法规,避免诱导消费等不当行为。叶兴强律师自2015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5107201510876392。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在合同纠纷、婚姻家事纠纷等领域都有丰富经验,尤其专精于刑事辩护与合同纠纷案件。在本案中,叶律师凭借对法律条文的精准解读和对案件细节的敏锐捕捉,成功为陈X维护了合法权益,展现了其深厚的实务积淀和丰富的实战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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