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浩亮律师是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自执业以来,已承办案件300余件,擅长婚姻、合同、劳动、侵权、刑事辩护等领域。此次他接手的是一起长期分居且对方出轨生子的离婚案件。
本案原告李女士与被告王先生于上世纪90年代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夫妻感情破裂后长期分居18年,期间王先生出轨并与他人育有子女。李女士在孩子成年后起诉离婚,但面临婚内购买的房屋因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法院无法判决分割所有权的难题。双方的争议焦点在于,如何在无法分割房屋所有权的情况下,保障李女士离婚后的居住权益,以及李女士能否获得精神损害赔偿。
李女士最初掌握的证据有夫妻长期分居的事实、王先生出轨并与他人生子的情况,但缺乏完整的证据链来支撑其诉求。关键缺失的证据是能明确证明房屋为婚内购买以及自己无其他住所的有力材料。
侯浩亮律师介入后,开展了一系列证据补强行动。他收集了夫妻长期分居的证据,如双方的居住证明、邻居的证人证言等;通过调查获取王先生与他人的同居证据信息,锁定其在婚姻关系中的重大过错;整理出房屋为婚内购买的证据,包括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还提供了李女士无其他住所的情况说明,如社区开具的居住证明等。
在庭审中,这些证据发挥了重要作用。对方可能会对证据的关联性、真实性等提出质疑。例如,质疑分居证据不能证明感情破裂,出轨证据的来源不合法等。侯浩亮律师则通过清晰的逻辑和法律依据进行回应。对于分居证据,他强调长期分居是感情破裂的重要表现;对于出轨证据,说明其获取方式合法合规,符合证据规则。
最终,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了侯浩亮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因房屋暂不具备分割条件,不予处理所有权,但该房屋由李女士居住,并为其设立居住权,王先生及任何第三方不得干扰李女士的正常居住;认定王先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重大过错,判决其向李女士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准予双方离婚。
侯浩亮律师在处理此类证据问题上,采用了“锁定过错、调整策略、完善证据链”的方法论。先锁定对方在婚姻中的重大过错,为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奠定基础;再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调整策略,如本案中创造性的主张居住权;最后收集和整理各类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以支撑当事人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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