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曾审理了一起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案。被告单位是XX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也就是伊X公司,成立于2017年9月,主要做日用百货、儿童玩具、电子产品等的批发兼零售。被告人王XX是实际控制人,王XX是XX店铺项目负责人,他俩是公司运营的核心人物。
2020年9月,伊X公司在某一平台注册了“途XXX自营旗舰店”,卖音乐U盘、加湿器等车载用品。从2022年1月到2023年6月,公司在没经过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从别人那里买了4.1万多个含3000至5000余首侵权音乐、视听作品的车载音乐U盘,还通过网店卖出去3.9万多个,销售金额达到了220余万元,违法所得有60余万元。
2023年6月8日,两名被告人在XX市武清区被公安机关抓了,之后都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案发后,公安机关扣了22个剩余的侵权U盘。被告单位和被告人赔了部分著作权人48万元,还拿到了谅解书。在诉讼的时候,被告单位把60万元违法所得也退了。公诉机关无锡市XX区人民检察院以销售侵权复制品罪起诉了被告单位和两名被告人。
被告单位这边当时压力特别大,销售金额这么高,违法所得也不少,一旦被判实刑,企业可能就毁了,员工安置也成问题,两名被告人也面临着入狱服刑的风险,他们的家庭也会受到很大影响。
这时候张燕梅律师接受委托介入了这个案子。张律师做了不少工作。首先是证据梳理与认罪认罚,核实销售数据、采购记录、银行流水后,发现指控事实基本成立,就建议单位和被告人早点认罪认罚,这样能争取程序从宽。
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张律师协助单位给部分著作权人赔了48万元,拿到了谅解书。在诉讼中,又让单位主动退出了全部60万元违法所得,这充分体现了悔罪态度。
张律师还明确区分了责任主体,确定被告人王XX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告人王XX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避免了责任混同,这样就能为二人分别争取不同幅度的缓刑和罚金。
在量刑协商方面,张律师配合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最终,法院采纳了“单位罚金60万元、两名被告人均适用缓刑”的方案。实际控制人被判一缓二并处罚金25万元,项目负责人被判一缓一并处罚金15万元。
张燕梅律师自2019年开始执业,已经有1500+案件实战沉淀,从婚姻家事到知识产权,各个领域的案子都办过。她曾任区党校老师,做过滨湖区知识产权委员,还担任着数十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服务行业覆盖房地产、光电科技等。她还获得过盈科律师事务所2022年度优秀律师、2024年优秀名誉合伙人、十年行稳致远奖等荣誉。
在这个案子里,张律师的工作价值很明显。原本两名被告人可能要入狱服刑,现在争取到了缓刑,他们能继续照顾家庭、处理后续事务。通过指导被告单位诉前主动赔偿并取得谅解,成了法院从轻处罚的关键。法院判的60万元罚金和已退出的违法所得金额一样,没额外加重单位经济负担。而且推动适用简易程序,缩短了诉讼周期,减轻了当事人精神压力。案子结束后,张律师还给被告单位提了知识产权合规整改建议,防止再次犯罪。这个案子能有这样的结果,关键在于张律师对证据的梳理、责任主体的区分以及量刑的协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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