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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刑案件如何争取轻判?三起案例揭秘辩护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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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0 · 1222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高永帅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411人 执业5年
律所:湖北德铭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211202110337601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8871369168
代表案例:16个
律师优势: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法学本科学历,法学基础知识深厚,思维方式独特,办案细心严谨,诉讼技巧娴熟,善于抓住案件的焦点。从事法律工作十多年,曾在知名上市公司从事法务工作多年,熟悉制定企业法律风险预防体系,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多次参与公司重大决策中的法律事务,为公司出谋划策,保驾护航。高永帅律师专注于刑事犯罪辩护,相信刑事辩护是捍卫生命与自由的艺术,办理过大量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刑事案件,其中不乏无罪判决、不起诉、定罪免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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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当面临刑事指控,嫌疑人及其家属往往焦虑不已,如何在复杂的法律程序中争取轻判,成为他们心中的难题。高永帅律师从2021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办案数百余件,他经办的几起刑事案件,或许能给我们一些启示。
涉刑案件如何争取轻判?三起案例揭秘辩护关键

杨某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起诉。2022年8月19日到22日,他与同乡前往广州,将四张银行卡提供给跑分团队过账违法犯罪资金,两张卡共计过账384952.2元,涉诈资金346042.2元。杨某某曾因抢劫罪、盗窃罪被判刑,此次属累犯公诉机关认为其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犯罪仍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应追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杨某某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其辩护人高永帅认为,杨某某接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属自首;在羁押中积极规劝同案犯自首;未实施代为转账、取现等行为,主观恶性小;且起诉书认定其非法获利4000元证据不足,请求从轻或减轻处罚

经审理,法院认为杨某某到案后未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不能认定自首;但公诉机关指控其获利2000元证据不足,不予认定。最终,杨某某因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违法所得2000元被追缴。

另一起案件中,谭某某和卢某某涉嫌诈骗罪。2023年8月25日,谭某某通过软件认识上线,伙同卢某某等人按指示操作,冒充领导添加好友实施诈骗。卢某某添加的好友朱某某、严某某添加的好友李某某,均因警觉未转账。事后,谭某某获利620元,卢某某获利220元。

公诉机关认为,二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虽属犯罪未遂且为从犯,但仍应追究刑事责任。建议对谭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对卢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

谭某某和卢某某均自愿认罪认罚。谭某某的辩护人认为其行为属诈骗未遂,为从犯,不应承担全部诈骗金额责任;卢某某的辩护人认为其构成自首,犯罪主观心态不强,请求适用缓刑。法院最终判决谭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卢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二人违法所得被追缴。

还有王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王某某两次协助联系毒品交易,构成贩卖毒品罪共犯;明知所取现金为犯罪所得,仍参与转移25万元赃款,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王某某自愿认罪认罚,辩护人高永帅提出其构成自首、为从犯,应从轻、减轻处罚并适用数罪并罚。最终,公诉机关提出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的量刑建议,被法院全面采纳。

在这些案件中,高永帅律师发挥了重要作用。他精准识别量刑情节,如在王某某案中及时固定“自首”“从犯”“认罪认罚”等从宽要素;有效沟通促成当事人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争取程序从宽;在数罪并罚案件中,协助法院合理确定执行刑期,避免重复评价。

从司法实践来看,对于涉刑案件,法院会综合考量各种情节,如自首、从犯、认罪认罚等,给予公正判决。对于犯罪未遂、主观恶性较小等情况,也会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回到最初的困惑,当面临刑事指控时,嫌疑人及其家属可以通过专业律师的帮助,精准把握案件的关键情节,积极争取从轻处罚。高永帅律师在刑事辩护中展现出精准识别、有效沟通、策略清晰等优势,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较为理想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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