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基本事实
二十五位农民工跟着包工头在某建设工程项目里提供劳务。工程结束后,发包方某建设集团公司和分包方某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却一直拖欠工程款,导致农民工工资没法足额发放。包工头多次带着农民工向相关单位讨要工程款,经过劳动监察投诉、劳动仲裁等程序,都没有实质性进展。农民工们情绪激动,和发包方、分包方多次发生冲突。为了解决工程款拖欠问题,包工头委托孙启发律师提起诉讼。
双方的诉求和各自理由
原告包工头要求发包方和分包方连带支付工程款613161.415元以及逾期付款利息78161.9183元。理由是农民工们完成了工程,发包方和分包方却拖欠款项,严重损害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被告发包方和分包方没有明确说明不支付工程款的理由,但一直以各种方式拖延。
法院查明的事实细节
孙启发律师全面梳理案件事实和证据,包括建设工程劳务作业分包合同、工程量确认单、工资结算表、农民工证言等。关键证据是分包方曾经在另一个案件中起诉包工头要求工程结算时,提交的单方出具的结算材料,里面明确记载了具体的工程款金额。这份结算材料成为了案件的转折点。
法院的认定逻辑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作出的自认,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随意反悔。分包方在之前案件中提交的结算材料属于“自认”,所以法院认为可以把这份材料作为认定工程款金额的依据,无需再进行工程量鉴定。发包方和分包方拖欠工程款的行为违反了合同约定,也损害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应该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最终判决结果
经过孙启发律师的多次沟通协调,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发包方和分包方共同支付当事人工程款490000元,分四期支付。如果未按期足额支付,当事人可就剩余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当事人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就案涉项目的纠纷就此了结。
这个案子由天津瀚洋(津南)律师事务所的孙启发律师代理。
法律建议
在工程建设中,各方都要重视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施工方要及时保存好各种证据,像合同、工程量确认单、结算材料等,一旦发生纠纷,这些证据能起到关键作用。对于发包方和分包方来说,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避免拖欠引发法律风险和社会矛盾。
结尾
这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成功解决,为二十五位农民工追回了拖欠的工程款,保障了他们的合法权益,也避免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孙启发律师自2020年执业以来,办理案件300余件,解答咨询上千人。多年的执业积累,让他在处理这类复杂的建设工程纠纷时,能够敏锐地发现关键证据。就像本案中,他精准锁定分包方的“自认”证据,制定出合理的诉讼策略,强力施压促成调解。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让他能够为当事人提供最优的解决方案,这就是专业律师的价值所在。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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