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活动中,合同纠纷时有发生,一旦处理不当,当事人的权益就会受到严重损害。北京XX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就陷入了这样的困境。该公司与北京XX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北京市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后,因监理费及附加监理报酬支付问题产生争议,申请人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解除合同并让被申请人支付赔偿金、违约金共计3579700元。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立案资料后,多方甄选,决定委托北京紫乾律师事务所的刘婉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1511509561)进行代理。刘婉律师接受委托后,展现出专业且负责的态度。她在仲裁委指定的10天答辩期内,迅速整理了答辩状及反请求申请资料并提交仲裁委。主张确认合同于2021年12月13日解除,并要求申请人支付2010年3月11日-2021年12月13日欠付的监理服务费用共737.7万元及滞纳金。
在仲裁庭审过程中,双方针对诸多关键问题展开了激烈辩论,包括哪一方是违约方、监理合同的报酬计算方式、合同约定监理责任期之外的报酬支付以及被申请人擅自停工是否违约等。刘婉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依法取证,稳步推进案件进程。她耐心梳理案件细节,为每一个主张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
最终,北京仲裁委员会于2022年10月13日作出(2022)京仲裁字第XXX号《裁决书》。裁决确认合同于2021年12月13日解除,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支付2010年3月11日至2021年12月13日期间欠付的监理服务费共计5107000元,以及相应的滞纳金,并承担部分仲裁费和律师费等。
然而,案件并未就此结束。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双方均依据裁决书各自提起了执行程序。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又产生了新的争议。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移交的资料不符合要求,拒绝验收;被申请人则严格按照裁决书规定进行了资料交接。之后,申请人还提出了撤销仲裁裁决书、执行异议及复议等请求,但均被法院驳回。与此同时,被申请人针对申请人未按期支付监理费用的逾期行为申请了强制执行,经过一系列法律程序,最终通过刘婉律师的代理,将5107000元及滞纳金、仲裁费、律师费等执行回款,成功维护了客户的合法权益。
刘婉律师自2015年开始执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在民商事纠纷领域尤其是合同纠纷方面经验丰富。她秉持“智圆行方”的执业理念,为客户提供合法合规、方便交易的法律支持与服务。在这个复杂的工程监理合同纠纷案件中,刘婉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帮助客户在困境中实现了权益的维护,展现了一名优秀律师的职业素养和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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