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婉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1511509561)自2015年执业以来,一直秉持“智圆行方”的执业理念,在商事、合同纠纷领域展现出卓越的专业能力。律师凭借多年的执业经验和深厚的法律专业功底,能够精准识别案件中的关键法律问题,为当事人提供专业、全面、高效的法律服务,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代理北京XX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合同纠纷商事仲裁案中,面对申请人的仲裁请求,刘婉律师迅速反应。在仲裁委指定的10天答辩期内,整理答辩状及反请求申请资料并提交。在仲裁庭审中,围绕争议焦点与对方激烈辩论。最终,不仅确认合同解除,还为被申请人争取到5107000元的监理服务费及滞纳金等。此后,在执行程序中,面对申请人的种种阻碍,刘婉律师协助被申请人积极应对,历经撤销仲裁程序、执行异议程序等,最终成功执行回款,维护了客户合法权益。该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律师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原则,全面梳理案件的全部证据材料,精准把握案件的核心争议焦点,为当事人制定了最优化的辩护与代理策略。
在XX股份公司诉昆明市XXX规划局合同纠纷案件中,刘婉律师接受代理后,认真梳理案件材料,与申请人详细沟通,协助收集证据。一审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后,刘婉律师以“原审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为由提起二审上诉。二审中清晰提交案件时间轴和证据,使二审法院裁定发回重审。重审时,刘婉律师代理原告申请鉴定并列举多组证据,最终法院支持了原告“给付剩余工程价款”的诉请。该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律师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原则,全面梳理案件的全部证据材料,精准把握案件的核心争议焦点,为当事人制定了最优化的辩护与代理策略。
在李xx诉北京XX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加盟合同纠纷商事仲裁案件中,刘婉律师针对XX公司的违约行为展开论述和举证,指出XX公司诱骗申请人签订合同、违规操作等问题。仲裁庭最终裁决支持申请人退还加盟费400000元以及获得80000元的物品补偿款。该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律师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原则,全面梳理案件的全部证据材料,精准把握案件的核心争议焦点,为当事人制定了最优化的辩护与代理策略。
刘婉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她深耕于民商事纠纷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200余件,尤为专精于合同纠纷案件(占比约80%),同时在买卖合同、加盟合同、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等细分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该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律师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原则,全面梳理案件的全部证据材料,精准把握案件的核心争议焦点,为当事人制定了最优化的辩护与代理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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