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是某殡葬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化名姚X,被告是西安市某区XXXXXX,负责人为化名王X。此外,还有第三人化名刘X、姚X、姚X瑶。
2023年X月X日,原告向被告申请减资、股东及监事变更登记,被告当日就核准了。可之后第三人刘X向被告反映,说自己对这次变更登记不知情,相关材料里自己的签名也不是本人所签,要求恢复股东身份。被告经过调查、公示后,在2023年X月X日作出撤销原告该次变更登记的决定。原告不服这个决定,就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希望撤销被告的行政决定,还要求被告承担诉讼费。
当时原告接到被告的撤销决定时,公司上下都很着急。法定代表人姚X整夜睡不着觉,担心公司的变更登记被撤销会影响到公司的正常运营,甚至可能带来一系列的经济损失。
在这个时候,李超律师介入了此案。李超是陕西华格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副主任、XX法律服务中心负责人,从业10余年来一直专注XX法律顾问、涉及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征地拆迁、国有建设用地出让等领域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累积处理各类行政案件1000+。
李超律师介入后,先是仔细查阅了大量的卷宗材料,包括原告提交的变更登记材料、被告作出撤销决定的相关依据等,阅卷页数多达数百页。他还多次会见原告法定代表人姚X,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细节。在一次会见中,姚X提到当时办理变更登记时的一些具体流程和沟通情况,这让李超律师找到了一些关键线索。
在庭审中,李超律师代表原告提交了撤销决定、变更登记材料样本等证据,主张被告认定原告提交虚假材料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决定应该被撤销。被告则提交了职权、事实程序及法律依据相关证据,辩称自己具有法定职权,作出撤销决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第三人刘X也提交了股东会决议、司法鉴定意见书等证据,述称原告伪造其签名,以虚假材料获取登记,被告撤销决定合法,应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最终,法院经过审理,判决撤销被告西安市某区XXXXXX于2023年X月X日作出的撤销原告某殡葬服务公司变更登记的决定,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承担。原告原本担心公司的变更登记被撤销会带来巨大损失,而实际结果是法院撤销了被告的撤销决定,这让原告松了一口气。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这个案子能赢,靠的是李超律师对每一份证据的仔细审查和精准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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