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是一起因家庭暴力引发的离婚维权案件。原告是肢体三级残疾人,因髋关节置换手术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在婚后长期处于弱势地位。原告和被告是再婚家庭,两人常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被告长期不尊重、不关心原告。
有一天,被告酗酒后对原告实施暴力殴打,还追逐、辱骂原告,甚至摔坏了原告的手机,导致原告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原告被迫离家并报警,随后因家暴受伤住院治疗,产生了相应的医疗费用。身心遭受重创的原告坚决要求离婚,并要求被告承担医疗费、支付离婚损害赔偿金。
高晗律师自2019年投身法律行业,是陕西双照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在婚姻家事等领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此次接受原告委托后,高晗律师重点围绕家暴事实、损害后果、法律责任展开代理工作。
高晗律师提交了报警记录、伤情照片、视频、住院病历、医疗费票据、残疾证等完整证据,以此证明被告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原告受伤的事实。依据民法典规定,主张家暴属于法定过错,原告有权获得医疗费赔偿与精神损害赔偿。针对被告“互不追责”的抗辩,高晗律师明确指出行政调解不影响民事索赔。对于被告返还财产的主张,高晗律师逐一质证,证明款项已用于家庭生活与医疗开支,并无共同财产可返还。
被告当庭否认家暴过错,辩称派出所已调解互不追责,拒绝支付任何费用,同时主张原告返还所谓“共同财产”,试图让原告净身出户。原告作为残疾人,无固定收入,又遭遇家暴,处于极度弱势,维权之路艰难。
法院审理后完全采纳了高晗律师的意见,认定被告存在家庭暴力行为,判决准予离婚,判令被告支付全部医疗费及相应精神损害赔偿金,驳回被告全部主张。
高晗律师不仅在此次离婚纠纷案件中展现出专业能力,他还是咸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咸阳市非诉业务和企业合规委员会委员,获评泾阳县人民调解工作“调解能手”。他长期扎根基层开展普法宣讲活动超30场,宣讲对象包括基层群众、人民调解员、在校学生等,累计惠及听众逾5000人次。在本案中,高晗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弱势受害、身体残疾、对方否认家暴的艰难条件下,实现了判离、医疗费全赔、精神损害赔偿支持的全面胜诉,切实维护了妇女、残疾人在婚姻家庭中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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