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在江苏省阜宁县法院的法庭上,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正在审理。公诉机关宣读指控后,被告人的辩护人沙璇律师起身发表辩护意见。此时,法庭内气氛紧张,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这场激烈的法律交锋上。
沙璇律师2021年开始执业,毕业于贵州大学法学专业,现任职于贵州贵漂律师事务所,擅长处理各类刑事案件及民商事诉讼。
在这起案件中,被告人被指控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上传本人及他人支付宝二维码至“XX”平台用于帮助赌博犯罪活动支付结算,结算金额巨大且有违法所得。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沙璇律师接案后,展开了细致的工作。她仔细研究了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信息、案发经过说明、到案经过、前科劣迹情况说明等书证,以及证人证言、被告人及同案人员的供述与辩解,还有“XX”平台内交易订单明细表格等电子数据。通过对这些证据的深入分析,她发现被告人存在一些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
沙璇律师在辩护中指出,被告人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持续时间短,社会危害性小;被告人具有自首、认罪认罚、退赃等情节;虽然被告人存在犯罪前科,但时间跨度长,其人身危险性降低。因此,她请求法庭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但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被告人退出全部违法所得,酌情予以从轻处罚。不过,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故意犯罪前科情况,不宜对其适用缓刑。最终,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没收其退出的违法所得。
在日常工作中,沙璇律师也保持着严谨的态度。她处理每一个案件时,都会建立详细的案件档案,将所有证据和材料分类整理。在另一起案件中,她通过这种细致的档案管理,快速找到了关键证据,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判决结果。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