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委托人,他通过网络拍卖竞得某XX处置的房产。拍卖公告及不动产权证均载明案涉房产建筑面积为242.83㎡,委托人按约支付了575万元成交价及相关税费、服务费后完成产权登记。然而,委托人后来发现案涉房产西首39.37㎡面积实际为他人所有。经不动产登记部门核查,案涉房产存在面积重复登记错误,最终被更正登记为建筑面积203.46㎡。
委托人此前曾就该纠纷起诉要求赔偿,可因为未完成更正登记,被法院驳回了诉讼请求。当时,委托人满心焦急,接到驳回判决时,整个人都陷入了绝望,不知道该如何是好,未来的不确定性像一块大石头压在他的心头。
就在委托人感到无助的时候,他找到了北京京师(温州)律师事务所的翁鹏威律师。翁鹏威律师自2014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在劳动案件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202余件。他现任北京京师(温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还是XX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兼职仲裁员,温州理工学院法学院实践导师。
翁鹏威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开始梳理全案证据材料。这里面有拍卖公告、成交确认书、前后两份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更正登记通知书、测绘报告、契税及服务费缴纳凭证、前案一审二审判决书等。通过对这些证据的分析,翁律师明确了案件核心争议点,那就是案涉XX是否应返还面积差对应房款。
案件审理中,被告XX提出了一系列抗辩理由。他们辩称拍卖公告已提示标的物以现状为准,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还说面积误差是不动产登记部门错误导致的,委托人应向登记部门主张权利,同时前案评估的150万元损失已过时效,不应作为裁判依据。
面对被告的这些抗辩,翁鹏威律师逐一进行了质证。他指出,被告自身并不知晓房产面积登记错误,没有就该瑕疵向委托人尽到说明义务,所以其免责声明不能免除合同履行义务;而且被告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证明拍卖时房产现状不包含案涉39.37㎡面积,不动产证附图显示该面积属于拍卖标的范围,被告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不动产登记错误也不是被告对抗委托人的法定事由,根据合同相对性,被告作为拍卖合同相对方,未按约定面积交付标的物,就应承担违约责任;虽然单独评估的39.37㎡价值150万元与整体计价存在差异,但被告应按面积占比返还多收房款。
在庭审中,翁鹏威律师进一步明确委托人的诉讼主张是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而非侵权责任。他强调被告按拍卖公告约定交付符合面积要求的房产是法定义务,面积差的存在直接影响委托人的竞买决策及合同目的实现,所以被告理应返还对应房款。
最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翁鹏威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作出判决:确认委托人与被告XX签订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合法有效;被告XX向委托人返还房屋价款932246.84元(按39.37㎡/242.83㎡×575万元计算);案件受理费19894元,由被告XX负担13126元。虽然委托人要求支付资金占用利息的诉讼请求未获支持,但核心的房款返还诉求得到了法院支持,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原本委托人担心可能一分钱都要不回来,现在能拿回大部分房款,这个结果已经远远超出了他的预期。打官司就是靠证据和合理的法律主张,这个案子能取得这样的结果,靠的就是翁鹏威律师对证据的梳理和对法律的精准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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