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严先生,就遭遇了这样的难题。他与债务人夏先生存在近500万元的债权债务纠纷,虽经法院调解达成还款协议,但夏先生未按约还款,执行程序也已终结,严先生的债权似乎难以实现。
严先生委托了浙江众诺律师事务所的杨福律师代理此案。杨福律师自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经验,处理过逾近百件案件。他还是中国法学会会员、浙江众诺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四级律师,同时担任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中心小学法制副校长。此外,杨福律师曾担任多个公司的法律顾问,涉及建工集团、家具科技、口腔门诊等多个领域,参与过标的额累计近亿元的投资收购、重组谈判案,在处理复杂案件方面经验丰富。
接手案件后,杨福律师迅速展开工作。他多次前往法院阅卷,仔细研究案件的每一个细节。他发现,夏先生在未履行对严先生的付款义务的情况下,先将案涉房屋分割给吴女士,后又过户给王女士,存在明显的逃废债嫌疑。针对被告主张的112万元借款,杨福律师进行了深入调查。他发现,其中65万元系案外人转账,无法证明系王女士出借;17万元现金借款无任何书面凭证;利息凭证也无法与借款金额对应;案外人的证言显示转账系根据被告指示,与借款主张矛盾。
在庭审过程中,杨福律师精准运用房屋过户后仍由债务人母亲居住这一反常情节,有力证明所谓以房抵债不符合正常交易习惯,进一步佐证了恶意串通的事实。他还向法院提交了多份书面材料,详细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和依据。
最终,法院采纳了杨福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夏先生与王女士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案涉房屋应恢复登记至夏先生名下,案件受理费13800元全部由被告承担。这是杨福律师代理的第二起针对同一债务人的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此前,他已成功撤销了债务人妹妹夏对某房产的350万元虚假抵押。两案累计为客户清除了超过400万元的执行障碍,为后续实现450万元债权奠定了坚实基础。
严先生对杨福律师的工作非常满意,他表示:杨律师办案细致,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让我看到了维权的希望。他的专业能力和坚定决心,让我相信我的债权一定能够实现。杨福律师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不懈努力,为客户挽回了巨大的损失,展现了一名优秀律师的专业素养和服务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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