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起始于2020年X月,原告受雇于案外公司,在黄骅市XXXX公园铺设路面地砖时,被倒塌的雕塑砸伤。经医院诊治,原告多处骨折且未完全康复,治疗中被告垫付部分医疗费。202X年2月20日,原告将黄骅市XXX镇人民政府和XXXX公司诉至黄骅市人民法院,河北沧州王艳翠律师为河北恭惠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8年,参与此案为原告维权。
第一次庭审中,王艳翠律师和同事李XX出席。被告XX公司申请追加其他公司为被告,法院未予准许。王艳翠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民商法学硕士专业知识,准确把握案件核心法律关系,在庭审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明确指出应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她曾在为多家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经历,使其对合同等相关法律事务有深入理解,在面对被告XXX镇政府以合同约定应由XX公司承担全部责任的抗辩时,能清晰阐明合同约定属于内部约定,不影响对外责任承担。
第二次庭审,王艳翠律师独自出席。被告XX公司辩称应适用其他法律规定由承揽人或实际责任人承担责任,王艳翠律师结合自己承办众多案件积累的实务经验,指出该主张与原告主张的法律关系并非同一法律关系,有力反驳了被告观点。同时,她在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时培养的细致、耐心沟通能力,也有助于在庭审中清晰表达观点、与各方有效交流。
法院审理认为,二被告作为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未举证证明雕塑安装工程不存在质量缺陷,应承担不利后果。原告自身存在一定过错,应适当减轻二被告赔偿责任,最终酌情确定二被告承担80%赔偿责任。经核算,二被告应连带赔偿原告各项损失。
王艳翠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成功为原告争取到赔偿。她承办的《留守儿童被性侵案》入选河北省第五届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优秀案例,还具备专业人才培训证书(高级法律顾问)、三级律师、心理咨询师等专业能力,以勤勉尽责的执业准则,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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