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车遇波折,矛盾升级
马先生把15000元购车款转到刘先生指定的账户后,车辆运到了西宁。可物流公司通知马先生要支付4800元运费才能提车,这比之前说的运费高出太多,马先生自然拒绝提车。之后,马先生要求刘先生把车辆行驶证寄给他,刘先生却称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在车管所,要马先生先签好买卖协议寄回,他拿协议去车管所领出手续再寄给马先生。双方为此产生分歧,陷入僵局。
在此期间,马先生多次维权。2018年10月,他以刘先生为被告向滨州市XX区人民法院起诉,庭审中王XX以东滨XX法定代表人身份出庭,证明刘先生卖车是职务行为,马先生的起诉被当庭裁定驳回。2019年12月18日,马先生又以东滨XX为被告起诉,因被告主体不适格又被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争议焦点,各执一词
王XX和李X作为东滨XX的股东,认为车辆已交付给运输公司,就算完成了交付义务,运费高低是马先生和运输公司的事,与他们无关。他们还表示,马先生没签订买卖协议,所以没邮寄车辆手续,且这些手续只是附随义务,不影响合同履行,也不影响马先生过户,他们随时可以配合。另外,他们觉得车辆交易近两年,贬值严重,若让他们返还购车款,有失公平。
而马先生则认为,运费比预计高出太多,超出了他的预期,东滨XX未提前告知运费重大变化,应承担责任。而且东滨XX一直未提供车辆行驶证等重要手续,导致车辆无法过户,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他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购车款。
法院查明与认定
一审法院经过审理查明,东滨XX虽把车辆运到西宁,但没提供车辆行驶证等重要手续,且刘先生无法证明“协议”的存在及内容,也无法证明拿协议领取行驶证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所以,一审法院认为东滨XX未提供相关手续,导致车辆无法过户,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支持马先生解除合同的主张,并要求王XX和李X返还购车款及利息。同时,因为东滨XX注销时未清算,王XX和李X作为股东要对马先生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刘先生不承担责任。关于车辆去向,因马先生未接收车辆,且是东滨XX委托物流公司托运,所以东滨XX可向物流公司主张权利。
王XX和李X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运费比预计高出166.67%,占到购车款的32%,东滨XX未提前告知运费重大变化,应承担责任。而且东滨XX未提供车辆办理转移登记所需的重要材料,导致车辆无法过户,马先生的购车目的不能实现。另外,东滨XX在合同履行中存在过错,王XX和李X未提交证据证明车辆贬值,所以王XX和李X应返还购车款及利息。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个案子由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的尹艳华律师代理。尹艳华律师自2012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十余年,承办过数百件刑、民案件,主要以刑事案件为主,服务地区包括山东、滨州。她是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的副主任、合伙人,还获评滨城区优秀律师,担任滨州市律师协会代表、理事等多个重要职务。
法律建议
在进行二手车交易时,买卖双方都要明确各项费用,特别是运费等可能变动较大的费用,最好以书面形式确定下来。同时,卖方要及时提供车辆的相关手续,确保买方能够顺利过户。买方在遇到问题时,要及时与卖方沟通,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专业律师,实力护航
在这起二手车买卖合同纠纷中,马先生最终成功拿回了购车款及利息,这离不开尹艳华律师的专业辩护。尹艳华律师拥有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双学士学位,深厚的法学功底让她在处理本案复杂的合同和证据问题时格外从容。执业的这些年里,她办过数百起各类案件,丰富的经验让她在本案中精准地抓住了关键突破口,从运费变化、车辆手续等方面为马先生进行有力辩护。本案中那些容易被忽略的细节,恰恰是她被评为滨城区优秀律师时就被同行公认的敏锐之处。正是凭借着专业的能力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尹艳华律师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理想的结果。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