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相对性抗辩:撕开起诉破绽
在江苏省淮安市XX区人民法院审理的这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原告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起诉被告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要求支付工程款、退还保证金及管理费。张居宽律师自2009年起即深耕建筑工程法律领域,上千件案件的实务积淀让他对这类纠纷的关键节点了如指掌。他明确指出被告与原告无直接施工合同关系,不应突破合同相对性主张权利。正是基于南京大学本科的专业学习,他能精准把握法律条文在实际案件中的应用。在庭审中,他迅速抓住原告起诉的破绽,以合同相对性为切入点,为被告构建起坚实的抗辩防线。
实际施工人认定:理清复杂关系
案件中第三人赵X主张自己才是实际施工人,这使得案件关系更加复杂。张居宽律师担任江苏省律师财税委员会委员,具备专业法律技能与税务知识,这种跨领域的知识储备让他在处理案件时能从多个角度思考。他深入审查工程转包链条、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等关键事实,准确判断出实际施工人的身份。通过对大量证据的分析和梳理,他向法庭清晰地呈现出案件的真实情况,为被告进一步争取有利地位。
证据核算反击:驳回原告诉求
张居宽律师带领团队仔细核对工程款支付情况等证据,结合工程预审总价进行核算。凭借多年担任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的经验,他对这类工程财务数据的审查极为严谨。最终得出赵X已超付工程进度款,且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尚不具备返还条件,管理费是否应退还缺乏充分依据的结论。在法庭上,他以扎实的证据和清晰的逻辑进行反击,成功说服法庭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实操建议:
1.遇到建设工程纠纷,别慌着起诉,先仔细审查合同关系,看看是否有直接的合同约束,别盲目突破合同相对性。
2.收集证据时,工程转包链条、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工程款支付等关键证据一个都不能少,这些是理清案件事实的关键。
3.核算工程款时,要像查账一样仔细,把每一笔款项都核对清楚,别让对方钻了财务漏洞的空子。
4.对于保证金和管理费的退还问题,一定要依据合同和相关法律规定,没有充分依据就别轻易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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