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在青岛市XX区人民法院,被告人张XX、王XX、袁XX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起诉。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1月至7月期间,三人在无危化品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经营一氧化二氮(俗称“笑气”),并依据青岛XX审计得出各被告人的出资及销售金额。
接手本案的,是2019年开始执业的律师朱建波。该律师在审查证据时产生怀疑,公诉机关依据的审计报告中各被告人累计出资购买“笑气”的金额,与微信交易记录可能存在出入。于是,律师逐笔核对审计报告与微信交易记录。他将审计报告打印出来,与微信交易记录截图并排摊开,用红笔在审计报告上标记出每一笔对应交易。经过仔细比对,发现审计报告中被告人累计出资额与微信交易记录存在3万余元的差异。
最终,法院虽未支持律师关于非法经营涉案数额方面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但考虑到被告人张XX、袁XX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赃等情节,对三人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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