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方面,有两个典型案例。第一个案例中,患者A因多种严重疾病入住齐齐哈尔某医院,经治疗无效死亡。患方认为院方存在诊疗过错,经鉴定院方存在医疗过错且与患者死亡有因果关系,但原因力为轻微至次要。法院酌定院方承担20%赔偿责任,判决赔偿各项费用共计6.8万余元。在此案中,患方未同意尸检增加了证明难度,且医保统筹支付部分未获支持。根据姚凤东律师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领域的办案经验,这种情况下,律师的价值体现在证据组织、应对重新鉴定申请、合理计算损失范围和争取精神抚慰金等方面。
第二个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例中,患者B因腹胀就医,最终在家中死亡。患方认为院方存在诊疗过错,经鉴定院方过错与患者死亡后果存在因果关系,原因力为同等原因。一审法院判决院方承担50%赔偿责任,赔偿总额达104万余元,二审维持原判。本案核心争议焦点在于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认定、计算方式以及精神抚慰金是否按责任比例折减。姚凤东律师全面梳理跨省就诊证据,成功启动司法鉴定,抗辩院方关于被扶养人生活费的主张,二审应对得当,为患方争取到高额赔偿。
在刑事案例中,被告人A伙同他人参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涉案金额达102万元。公诉机关指控其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辩护人提出A为从犯、有自首情节等辩护意见,但部分未被采纳。不过,法院采纳了初犯、偶犯、积极退赃、认罪认罚等从轻处罚情节,最终判处被告人A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辩护律师全面提出辩护观点,协助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处理退赃事宜,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使被告人获得接近法定最低刑的判决。
黑龙江百发律师事务所的姚凤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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