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案件存在诸多难点。史某坚持认为超市应承担全部责任,索赔金额较高。而超市方面虽承认有一定责任,但认为史某自身也有疏忽。并且,对于史某提出的部分损失,缺乏明确的依据。
胡潇律师接手案件后,展开了细致的工作。2025年9月3日,法院立案并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庭审中,胡潇律师重点进行了抗辩。他指出,目前没有直接证据能证明史某摔倒的具体原因,史某自身也未尽到足够的注意义务。同时,史某所主张的部分损失缺乏依据,因此应减轻超市的责任。此外,胡潇律师还申请追加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治XX公司参与诉讼,以厘清保险赔付范围。
经过审理,法院最终做出判决。第三人在保险限额内赔偿史某92728.25元;被告超市赔偿史某4880.43元;驳回史某的其他诉求。法院认为,超市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存在过错,但史某自身疏于注意的过错更大,酌定超市承担40%的责任,并依法核定了各项损失。
从这起案件可以延伸出一些对普通人的实用提示。在公共场所发生意外受伤时,首先要注意收集证据,包括现场的照片、视频,以及相关证人的联系方式等,以便后续确定责任和主张赔偿。同时,自身也要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不能完全依赖场所管理者的安全保障。而对于商家来说,要切实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做好场所的安全管理,降低意外发生的风险。在遇到类似纠纷时,要及时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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