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经验铸就辩护优势
李鉴春律师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系,法学理论功底深厚。他曾在周口市公安机关多部门工作近二十年,参与及领导300余起刑事案件侦破及预审。2009年转行做律师后,凭借侦查与辩护双向思维,洞悉公检法办案流程,能从侦查中捕捉辩点。他累计承办案件超1000件,其中刑事辩护案件300余件,在侵犯人身、财产、知识产权等案件以及职务犯罪领域表现突出。
刑民交叉案件的精准辨析
在张某涉嫌合同诈骗罪不起诉案中,某公司河南分公司与张某签订协议,张某将租赁设备用于他处,公司以合同诈骗报案。李律师介入后,全面核实证据,还原设备租赁、使用、转移过程。他精准辨析张某主观意图,指出其未将设备用于约定工地,但用于工程施工或债务周转,未隐匿、挥霍或用于非法活动,撤离时未清点告知也不符合典型诈骗行为,不具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要件。同时,他明确刑民边界,主张这是合同履行中的设备使用争议,应通过民事诉讼解决。最终,检察机关采纳意见,对张某不起诉,市检察院复查维持决定。
多阶段辩护实现全程有效
万XX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中,万X提供银行卡协助资金流转获利。李律师在审查批捕阶段,第一时间会见万X,确认其从犯、初犯、偶犯身份,动员家属退赔,劝导认罪认罚,并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检察机关采纳意见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审查起诉阶段,律师提交《建议适用缓刑法律意见书》,检察机关提出缓刑量刑建议。审判阶段,法院采纳建议判决万X缓刑。此案体现了律师在各阶段辩护的有效性。
结合政策争取不起诉结果
熊X偷越国境案中,熊X为办理驾驶证转换偷越国境。李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明确其行为动机与危害性区别于其他偷渡行为,全面梳理其自首、无前科等从宽情节,结合“慎押、慎捕、慎诉”司法政策和轻微刑事案件从宽处理指导意见,多次与检察官沟通并提交《不予起诉法律意见书》。检察机关认定熊X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这体现了律师在涉边境类刑事案件中对行为性质的辨析、从宽情节的运用以及与司法政策的衔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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