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律师接受委托后,没有按常规重新计算赔偿项目,而是将诉讼重点放在“撤销原和解协议”上。他深入分析,指出梁先生签订协议时伤情危重、缺乏充分判断能力,后续截肢属于“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原协议对梁先生明显不公,符合《民法典》中显失公平合同的撤销条件。田律师利用自己在交通事故案件领域的丰富经验,指导梁先生收集后续多次住院病历、截肢手术记录、新鉴定意见等关键证据,并申请法院对截肢与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司法鉴定。
庭审中,面对保险公司“协议已履行、撤销权已超期”的抗辩,田律师精准引用法律和司法解释,论证梁先生自2023年7月被鉴定为五级伤残时才知晓重大变化,撤销权并未超过一年除斥期间。最终法院采纳了田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撤销了原和解协议。法院认为,梁先生签订协议后截肢这一无法预见的重大变化,五级伤残远超出协议签订时的九级伤残预期,继续履行原协议显失公平。判决被告中国XX公司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赔偿梁先生经济损失554903.5元。
田大龙律师曾多次荣获律所“优秀律师”“优秀合伙人”称号。他秉持“高才卓识、聚献于法”的理念,不局限于常规思路,深入挖掘案件关键,精准把握法律条文,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处理此类涉及和解协议效力与后续赔偿的复杂案件,关键在于准确判断协议是否显失公平,收集有力证据证明后续变化与原事件的因果关系,而这正体现了田律师“高才卓识、聚献于法”的执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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