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资某某公司与何某某存在买卖合同关系,何某某以未进行工商登记的“XX厂”名义,向资某某公司采购化工材料。2021年12月至2022年9月期间,资某某公司按约定供货,累计产生货款365862元。何某某仅支付20000元后便不再付款。2023年8月双方对账,确认何某某尚欠货款345862元,经多次催收,何某某拒不付款且拒绝沟通。资某某公司委托单嘉妍律师提起诉讼,要求何某某支付拖欠货款及相应利息。
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双方无书面合同,交易主体不规范,“XX厂”未进行工商登记,且被告缺席审理,如何确定责任主体以及证明买卖合同关系和欠款事实。
资某某公司最初掌握的证据有两份对账单(含何某某本人签名及员工代签版本)、微信聊天记录、货款支付凭证等,但缺乏书面合同这一关键证据。
单嘉妍律师介入后,采取了一系列证据补强行动。首先,她重点梳理交易痕迹,结合对账单签名、微信聊天记录、货款支付记录等证据,明确何某某作为“XX厂”实际经营者,应承担涉案货款的支付责任。其次,她对两份对账单、微信聊天记录、货款支付凭证等核心证据进行整理,核实对账单载明的货款金额、付款情况,确认微信聊天记录中双方的交易合意、对账确认及催收事实,构建完整、有效的证据链。
在庭审中,这些证据发挥了关键作用。虽然被告缺席,但单嘉妍律师提前梳理庭审陈述要点,强化证据质证。对于证据,对方若有质疑,单嘉妍律师会从证据的关联性、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回应,例如说明对账单的签名情况以及微信聊天记录能反映的交易过程等,以证明买卖合同关系成立及欠款事实。
最终,法院经审理,确认资某某公司与何某某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合法有效,何某某拖欠货款的行为构成违约,支持了单嘉妍律师代表资某某公司提出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何某某向资某某公司支付拖欠货款345862元及相应利息,案件受理费由何某某全额承担。
单嘉妍律师在处理这起案件的证据问题上,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论。一是优先明确责任主体,通过梳理交易痕迹和整合证据来确定实际责任人;二是固定核心证据,构建完整证据链,弥补关键证据缺失的不足;三是精准主张诉讼请求,在庭审中强化证据质证,引导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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