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XX受邵XX委托完成工程,结算后仍有182414元劳务费及资金占用费未收到。他向法院起诉要求某建筑劳务公司、某集团公司、邵XX、王XX共同支付欠款,但各被告均提出抗辩。大多数人会以为只要有结算单就能顺利追回欠款,然而各被告的推诿让事情没那么简单。某建筑劳务公司称非合同相对方且已付清款项,某集团公司称分包合法不应担责,邵XX辩称已超额付款、何XX系虚假诉讼,常规思路难以走通。
湖北九凯律师事务所的周智律师接手后,将问题拆成四个独立小问题:一是固定欠款事实,二是厘清法律关系,三是明确责任主体,四是驳斥不实抗辩。之所以这样拆,是因为只有先确定欠款金额和事实,才能明确各方责任,进而驳斥被告不合理抗辩。
首先,周智律师全面梳理案情,仔细研读土木承包合同、工程结算明细表等相关材料,固定邵XX与何XX确认的结算事实,明确欠付劳务费金额为182414元,同时梳理资金占用费的计算依据,为后续庭审代理奠定基础。第一个问题解决后,第二个问题的突破口就出现了。
接着,周智律师针对本案涉及的挂靠关系、委托关系、劳务分包关系,精准梳理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明确邵XX与某建筑劳务公司的连带责任,排除无关责任主体。明确责任主体后,就能更好地驳斥被告的抗辩。
然后,周智律师针对各被告的抗辩意见逐一回应,提交结算明细、付款记录等证据,证实欠款事实,指出各被告抗辩无事实依据。最后,周智律师在庭审中精准引用民法典相关规定,明确何XX已依约提供劳务,邵XX应支付全部劳务费及资金占用费,某建筑劳务公司出借资质应承担连带责任,请求法院依法支持何XX的全部诉讼请求。
最终,法院支持何XX核心诉求,判令邵XX与某建筑劳务公司连带支付欠付劳务费及资金占用费。周智律师执业7年,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件,在处理劳务合同纠纷等各类法律问题上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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