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新华是云南宏鑫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同时担任德宏州律师协会副监事长、德宏州律师行业党委委员。自2016年开始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各类案件2000余件,在刑事辩护及民事等多领域都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在实战经验方面,陈新华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成果显著。他成功办理刑事相关案件2000余件,尤其擅长职务犯罪、毒品案、玉石诈骗、扫黑除恶类等刑事案件。在重大毒品犯罪辩护中,他曾成功为彭某辩护,使其避免了死刑立即执行;在受贿罪辩护中,为金某精准辩护,实现了罪责刑相适应的量刑结果。在民事领域,他也有诸多成功案例。在建筑工程类纠纷代理中,帮助荣丰公司赢回工程款700余万元;在故意伤害案被害人代理中,为被害人李某讨回公道。
接下来看看陈新华律师办理的典型案例。
案例一:土地买卖合同纠纷。上诉人张X、李X与被上诉人王X、原审第三人等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不服芒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向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主张一审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其无违约行为,本案系相邻关系纠纷,请求驳回被上诉人诉讼请求;被上诉人辩称一审违约金过低,请求发回重审。陈新华律师接受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赵XX委托后,细致梳理案件事实、核查合同约定,结合双方举证情况,重点回应上诉人的上诉主张,反驳其无违约的辩解,提交书面辩护意见,助力法院查清案件核心争议。
案例二:合同纠纷。上诉人张X、李X与被上诉人杨X、原审第三人等10人因合同纠纷,不服一审判决向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张X、李X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驳回杨X全部诉讼请求并由其承担诉讼费,主张一审事实认定错误、自身无违约;杨X答辩称一审漏认关键事实、违约金过低,请求发回重审。陈新华律师接受委托后,梳理案件核心争议,重点围绕合同约定、土地权利归属及违约认定展开辩护,结合关联案件生效情况,提交书面意见,清晰阐述上诉人无违约的事实依据与法律支撑,全程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这两个案例都是合同纠纷的二审案件,面临的情况相似,都是上诉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认为自身无违约行为,而被上诉人则认为一审判决存在不足。陈新华律师在处理这两个案件时,都能精准定位争议焦点,围绕合同约定和事实进行深入分析和辩护。
在这些案件中,陈新华律师的价值体现得十分明显。他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精准拆解案件争议焦点,梳理合同约定与事实关联,针对性制定辩护策略。在面对上诉人无违约的辩解时,他能够严谨回应,通过提交书面辩护意见等方式,助力法院查清案件核心争议,成功维护一审判决效力,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从司法价值来看,这类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对于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规范市场交易秩序具有重要意义。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合同违约的认定和处理需要综合考虑合同约定、事实情况和法律规定。陈新华律师在处理这些案件时,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准确把握案件事实,为当事人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服务,也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陈新华律师拥有深厚的司法系统任职积淀,投身律师行业前,曾在刑事司法一线深耕历练11年,兼具公诉人、法官与律师的多元视角。他在长期的办案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能够精准把握案件的关键问题,为当事人制定切实可行的辩护策略。无论是刑事辩护还是民事代理,他都能凭借专业的素养和敬业的精神,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在未来的执业道路上,相信他将继续以专业的态度和卓越的能力,为更多的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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