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内蒙古包头,有一位名叫周赫的律师,自2019年执业以来,已累计承办案件百余件,主要服务于企业和有法律纠纷的个人,专注于企业合规、合同纠纷、人身损害赔偿、婚姻家事及刑事案件辩护等领域。在这些领域中,常常会遇到各种复杂的法律问题和激烈的攻防挑战。
在一起行政诉讼工伤认定案件中,第三人刘X在原告意公司库房搬运货物时摔伤右脚踝。刘X受伤后通过微信告知丈夫、同事,并前往医院就诊。某区人社局认定刘X所受事故伤害为工伤,意公司不服,先后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周赫律师作为被告某区政府的代理人,面临着诸多难题。一方面,刘X受伤时无其他同事目睹,缺乏直接目击证人及现场监控录像;另一方面,意公司质疑工伤认定的事实和复议程序的合法性。
周赫律师采取了一系列具体行动。他协助被告某区人社局固定关键证据链,强调微信记录的时间连贯性和内容合理性,结合就医诊断,证明受伤发生在工作时段内。准确运用举证责任规则,指出意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反驳刘X的受伤事实。全面论证行政复议程序的合法性,出示全套程序性证据。有效应对原告关于“病历矛盾”的攻击,指出病历中“下楼梯”的描述系患者入院时的主诉,非最终诊断,微信记录的证明力高于事后病历描述。最终,法院认定某区人社局工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某区政府行政复议程序合法、结论正确,驳回了原告意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从这个案件可以提炼出一个办案思路,即在缺乏直接证据的案件中,要善于挖掘间接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并准确运用举证责任规则。
另一起案件是涉嫌串通投标罪不起诉案。被不起诉人马X因涉嫌串通投标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被取保候审。周赫律师作为马X的辩护人,提出马X系电话传唤后主动到案,构成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理;涉案项目未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社会危害性较小;马X系初犯、偶犯,有悔罪表现等辩护意见。周赫律师及时发现马X电话传唤到案这一细节,争取到自首认定;通过阅卷和调查,证明工程未造成经济损失;推进认罪认罚程序,建议当事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精准援引法律条文,申请相对不起诉。最终,包头稀土高新区人民检察院采纳了辩护意见,作出不起诉决定,马X免于刑事处罚。这起案件再次验证了在情节相对轻微的经济犯罪案件中,挖掘自首情节、强调无实际损害后果、善用认罪认罚制度的重要性。
周赫律师在处理这些案件时,通常会先仔细梳理案件事实,寻找关键证据和法律依据。对于复杂的案件,他会从多个角度分析,挖掘有利的抗辩事由。在面对多线纠纷时,他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无论是行政诉讼还是刑事案件,他都能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良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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