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一:民间借贷纠纷
案件事实背景
2014年4月,陈XX因资金困难向黄XX借款8万元,还当场出具了《借条》,不过双方只是口头约定月利率2%,借条上没写借款期限和利息。之后黄XX多次催讨,陈XX一直拖着不还,这钱一欠就是将近十年。黄XX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委托福建求达律师事务所的陈昆伟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陈XX还8万元本金,支付从起诉日到还清款按年利率3.45%算的利息,还要陈XX承担诉讼费。
核心争议点及拆解
第一,借款事实是否成立?
法院查明:法院查到陈XX向黄XX借款8万元,有陈XX签名的《借条》为证。
双方主张:原告黄XX主张陈XX向其借款8万元未还;被告陈XX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也没提交答辩和证据。
法院认定:法院认为借条能证明双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借贷合同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因为借款行为发生在《民法典》施行前,适用当时法律。被告不到庭,视为对原告证据和事实无异议,应担责。
第二,逾期利息是否应支持?
法院查明:起诉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3.45%。
双方主张:原告主张陈XX支付自起诉日起按年利率3.45%算的逾期利息;被告未答辩。
法院认定:法院采纳陈昆伟律师意见,支持原告关于逾期利息的诉求。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陈XX在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还黄XX借款8万元及逾期利息(以8万元为基数,自2023年9月6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年利率3.45%计算);若未按期履行,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800元,减半收900元,由陈XX负担。
案件二: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案件事实背景
2016-2018年,陈XX为他人向贷款公司借款做连带保证担保。债务人没履约,贷款公司仲裁后,2021年裁决陈XX连带清偿7327万余元债务及利息。贷款公司执行时发现,陈XX和丈夫黄XX把厦门一套两层房产转让给了林XX、陈XX夫妻。贷款公司就以“低价转让财产逃避债务”起诉,要求撤销《存量房买卖合同》,房产恢复到黄XX名下,还要对方付1万元律师费,各方承担诉讼费。林XX、陈XX委托陈昆伟律师应诉。
核心争议点及拆解
第一,房产交易是否是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
法院查明:房产交易有两份合同,2020年8月《房产买卖协议》约定成交价223万元,第三人已转账付全款223万元及中介费2.8万元,有银行流水、收据等证明;2020年9月备案的《存量房买卖合同》写100万元,是过户申报价,不是实际交易价。原告没评估房产市价,还自认房产约值230万元。
双方主张:原告主张房产100万元低价转让,是恶意避债;被告辩称交易真实,实际成交价223万元。
法院认定:法院认为案涉交易价符合市场公允标准,原告说“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没依据,不构成债权人撤销权行使要件。
第二,原告撤销权除斥期间是否届满?
法院查明:原告没证据证明在起诉前一年知晓房产转让事宜。
双方主张:被告辩称原告诉求已过诉讼时效;陈昆伟律师认为原告无证据证明在起诉前一年知晓撤销事由,除斥期间未届满,且被告该抗辩与第三人无关。
法院认定:法院认可律师意见,虽除斥期间未届满,但核心是交易合法性。
判决结果
法院驳回贷款公司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5280元由原告承担。
法律建议
这两个案子看下来,有几点普通人也能记住。借钱时一定要写借条,写清楚金额、借款期限、利息等,转账要备注“借款”。买房时要保留好合同、转账凭证等资料,证明交易真实合法。遇到纠纷别怕,及时收集证据,找专业律师帮忙。
结尾
这两起案子,一个帮当事人追回了借款和利息,一个帮第三人保住了223万元的房产。代理这两个案子的,是福建求达律师事务所的陈昆伟律师。陈昆伟律师从2018年执业至今,办过超百余件同类案件。正是这些实战积累,让他在处理这两起案子时,能快速聚焦核心证据,精准梳理案件事实,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支持。这就是这两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律师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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