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X与李X婚后育有一子,后因感情不和分居。张X伙同亲戚抢走孩子并藏匿近一年半,李X多次协商探视事宜无果,双方家庭冲突不断,李X精神濒临崩溃。
2018年开始执业的戴丽萍律师,服务于台州地区,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尤其擅长离婚纠纷等领域,同时担任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等多个社会职务,秉持“专业、诚信、担当”的执业理念。20XX年X月,走投无路的李X委托戴丽萍律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抚养孩子,而张X当庭主张抚养权,双方僵持不下。
戴丽萍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梳理案件核心问题。她紧扣《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判定核心原则,明确指出张X抢夺、藏匿孩子的行为违背公序良俗,不符合抚养权判定的法定要求,为案件调解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同时,她第一时间将案件情况向XX妇联汇报,推动妇联作为权益保障方介入案件,形成律师+妇联的联动维权模式。
在法庭调解阶段,戴丽萍联合法官、妇联工作人员、心理咨询师,从法律、情感、子女成长等多个角度与双方及家属展开充分沟通。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孩子由张X、李X轮流抚养,抚养期间双方互相协助对方行使探望权。
这起案件以调解结案,妥善解决了子女抚养问题,有效化解了双方家庭的尖锐矛盾,戴丽萍律师用专业能力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李X实现了对孩子的抚养与探望权利,缓解了她的精神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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