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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起诉离婚,从驳回判决到成功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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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6 · 1722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王辉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律所:湖北巨天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206202510889889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5971010037
代表案例:22个
律师优势:;刘婷婷律师,执业于湖北巨天律师事务所 2017年执业以来,较多地办理了常见类型的民商事、婚姻案件,有丰富的办案经验,较强的业务能力。执业期间,均能较好地完成当事人委托的法律事务。 同时,也积极参加公益普法宣讲活动,用自己所学向人民群众传递守法观念、普及法律知识,履行律师的社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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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原告匡某首次起诉离婚被法院驳回,陷入困境。来自湖北襄阳的王辉律师接手后,引导其收集分居证据。二次起诉时,王辉律师重点提交关键证明,最终成功解除婚姻关系,虽抚养权判决未全如所愿,但结果合法合理。
二次起诉离婚,从驳回判决到成功解脱

匡某与孙某婚后矛盾不断,感情逐渐淡漠。20XX年X月,匡某首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然而法院经审理认为感情尚未破裂,判决不准离婚。这一结果让匡某陷入绝望,她不知道该如何摆脱这段痛苦的婚姻。

此时,匡某找到了来自湖北襄阳的王辉律师。2025年开始执业的王辉,在襄阳本地深耕法律服务,专注于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等核心领域,累计办理各类案件百余起,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王辉律师了解情况后,向匡某详细解释了《民法典》第1079条关于“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的规定,并引导匡某在分居期间注意收集分居证据

20XX年X月,匡某再次起诉离婚,并变更诉讼请求,要求判令女儿由其抚养、儿子由被告抚养。王辉律师在本次起诉时,重点提交了首次判决生效后双方持续分居的证明,如居住证明、务工记录等。庭审中,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

法院经审理认为,首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符合法定离婚条件,故判决准予离婚。虽然法院基于未成年人利益将两个孩子均判归被告抚养,但充分考虑了匡某的支付能力,判决匡某每月支付抚养费各800元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

在王辉律师的帮助下,匡某成功解除了婚姻关系,摆脱了痛苦的婚姻。从首次起诉被驳回的不利局面,到二次起诉成功离婚,王辉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匡某实现了逆境翻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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