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稳定,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拥有4年执业经验。执业以来,她累计承办各类案件逾五百件,长期深耕于民商事法律领域,在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劳动争议、婚姻家事等法律事务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尤其擅长处理证据薄弱、事实争议大的案件。
有这样一起案件,原告A作为监护人,为未成年人原告B在被告A某文化传播公司购买了少儿艺术培训课程,并签订了书面服务合同,约定了课程内容、服务期限及上课规则,原告当日一次性支付了数万元课程费用。被告承诺这是正规系统的培训,会按约定课时提供教学服务。然而,由于原告孩子年龄较小,仅参加了少量体验课或赠送课程,合同约定的正式课程一次未上或仅上了极少课次。2022年底,被告突然通知暂停上课,之后便长期关门停业,工作人员失联,经营场所人去楼空,完全丧失了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原告试图通过多种渠道联系退款,但均无果,陷入了“交钱易、退费难”的维权困境。
在这种情况下,原告委托杨稳定律师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退还剩余全部课时费,并支付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资金占用利息,同时由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杨稳定律师深知,在这类教育培训消费纠纷中,机构往往会利用格式条款等手段来限制消费者的权益。她围绕“被告根本违约、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全额退还剩余费用”三大核心要点展开代理工作。她结合合同约定、付款记录、上课记录、被告停业事实等证据,清晰地论证了被告已构成严重违约。她准确适用《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五百七十七条等规定,将培训机构“关门停业、失联拒服”认定为根本违约,为合同解除与全额退费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据。
在核算退费金额时,针对未上课、少上课的高比例剩余课时,杨稳定律师严格按课时比例核算,不被机构单方格式条款限制,确保家长已支付的未消费费用100%退回。同时,她突破了合同未约定违约金即可免责的误区,依法主张资金占用费。她认为,家长的资金被占用期间产生了实际损失,应该得到相应的赔偿。
在诉讼流程方面,杨稳定律师采用简易程序快速审理,简化举证流程,缩短了诉讼周期。被告收到法院传票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亦未提出任何抗辩意见,法院依法对本案进行缺席审理。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之间教育培训合同关系合法有效,被告收取费用后未按约定提供教学服务即关门停业,已构成根本违约,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退还剩余课时费数万元,并以该金额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案件受理费由被告全额承担。
这起案件在被告失联、无任何协商空间的情况下,实现了全额退费并支持利息,为同类“机构跑路”案件树立了典型胜诉范例。杨稳定律师也因其在多起案件中的出色表现,获得了当事人、司法机关与业内同行的广泛赞誉,她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和责任担当践行着律师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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