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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四手、被告拒不到庭,律师助资管公司成功追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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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5 · 1569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乐迪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238人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湖北忠三(黄石)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202202511911431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咨询电话:19546891552
代表案例:8个
律师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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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某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因债权追偿陷入困境,该债权经过四次转让,链条复杂,且被告张X失联缺席。这种情况下,公司利益面临极大不确定性,遂委托湖北忠三(黄石)律师事务所的乐迪处理此案。
债权转让四手、被告拒不到庭,律师助资管公司成功追款

2024年2月1日,被告张X通过“某金融APP”向某消费金融公司借款22000元,同时与某融资担保公司签订协议,由担保公司为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发放后,张X仅还了六期就开始逾期。2024年9月至11月,担保公司代张X偿还剩余款项11435.34元。之后,债权经过多次转让,最终到了原告公司手中。然而,张X一直未偿还代偿款本息,原告公司无奈之下提起诉讼。

乐迪接手案件后,开展了一系列工作。首先,他理清复杂的债权转让链条,涉及多份协议和多个主体,确保原告公司的债权人主体资格无瑕疵。接着,他组织并提交全套证据,形成闭合证据链,为法院支持原告诉请奠定基础。在资金占用费方面,乐迪原按协议主张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庭审中主动调整为LPR四倍,既符合法律规定,又为法院调整预留空间。对于律师费,他准确援引协议约定,并结合相关合同和发票,成功说服法院判令被告承担。面对被告缺席庭审的情况,乐迪充分利用程序优势,清晰陈述事实、出示证据,促使法院作出有利于原告的缺席判决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张X偿还原告公司代偿款11435.34元,并支付资金占用费(以代偿本金11228.97元为基数,自2024年11月6日起,按LPR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同时支付律师费700元。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94元、保全费120元,均由被告张X负担。

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在涉及债权转让的纠纷中,普通人最容易忽略债权转让的合法性和证据的完整性。对于普通人而言,首先需要保存好相关协议和凭证,确保债权转让手续合法合规。在遇到类似纠纷时,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在签订借款和担保协议时,要仔细阅读条款,明确各方权利义务,避免陷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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