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X被诱骗至缅北诈骗园区,参与电信诈骗7个月,法院认定其诈骗行为符合“其他严重情节”,偷渡行为证据确凿。面对这样棘手的局面,张丹华律师介入了此案。
张丹华毕业于集美大学法学本科,持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自2022年开始执业以来,在湖北咸宁地区承办了百余件案件,尤其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她深知此类案件的复杂性,决定从多个角度展开辩护。
首先,在法律定性上,张丹华提出“诈骗对象为境外居民不构罪”的主张,虽未被采纳,但推动了法院对司法解释的严格审查。其次,为了证明陈X的从犯地位,她举证陈X被诱骗加入、受限沟通、业绩垫底被体罚等事实,夯实了陈X在犯罪中起到的次要作用。最后,结合陈X的认罪认罚态度以及支付赎金记录体现的退赃意愿,为量刑协商争取了空间。
最终,法院部分采纳了张丹华的辩护意见,认定陈X为从犯并减轻处罚,量刑大幅低于法定最低刑。陈X因诈骗罪获刑1年7个月,偷越国(边)境罪获刑6个月,合并执行1年10个月(扣除羁押2日),罚金合计1.3万元。在检察院当庭加刑的不利情况下,张丹华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逻辑推理,成功为委托人争取到了更有利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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