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起,原告陈X与被告某房地产公司签订的合伙开发项目,因城市规划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客观原因,陷入长达十年的停滞状态。这期间,双方合作的项目毫无进展,原告的投资也如石沉大海,合同目的已然无法实现,一场合伙合同纠纷就此拉开帷幕。
在这场纠纷中,江苏泰州的邵如阳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为原告成功解决了难题。邵如阳自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千余件,在合同事务领域有着深厚的积累。他是江苏联盛(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秉持“专注勤勉胜兵先胜而后求战”的执业理念,对待每一个案件都全力以赴。
案件初始,原告原诉请要求被告返还投资款1200万元,但被告明确表示无资金返还,且案涉土地登记在被告名下。邵如阳律师敏锐地察觉到原诉请存在“胜诉却无法执行”的风险,于是及时调整诉讼请求,变更为拍卖、变卖土地后按比例分配价款。这一调整既符合法律规定,又具有切实的可操作性。
为了让法院认定合同履行陷入僵局,支持原告解除合同的诉请,邵如阳律师充分论证了项目停滞逾十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事实。他系统整理了协议书、投资款明细单及付款凭证、政府部门文件、被告请示文件等证据,构建了完整的证据体系,为法院认定合同解除提供了充分依据。
在共有物分割方面,邵如阳律师准确援引《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关于共有物分割的规定,主张对无法分割的共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拍卖、变卖方式处置,并按投资比例分配价款。这一方案得到了法院和被告双方的认可,最终实现了原告投资权益的变现。
此外,邵如阳律师还有效控制了诉讼成本。通过变更诉讼请求,避免了高额评估费用和冗长的清算程序。法院最终判决案件受理费149300元由双方按比例分担,合理地分担了诉讼成本。
在这场合伙合同纠纷中,邵如阳律师凭借精准的诉讼策略调整、对合同僵局的有效破解、共有物分割规则的正确运用、完整证据体系的构建以及诉讼成本的有效控制,成功帮助原告从长期无法退出的困境中解脱出来,实现了投资权益的变现。他的专业能力和执业精神,为客户在复杂的法律实务中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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