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投资款与借款的纠纷中,周科兵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素养,精准厘清款项性质与基础法律关系。他指出案涉85万是股权转让款、项目投资款、合同保证金,并非借款。《借款合同》无明确债权债务清算或转化意思表示,未形成合法有效的借贷合意。并且原告已登记为公司股东,投资款转化为借款未经股东会决议,不发生法律效力。同时,一人公司股东连带责任的构成前提是本案基础关系为民间借贷,而此纠纷并非如此。周科兵律师提交股权让协议、转账备注、工商登记、企业信息等证据,形成闭环抗辩。法院采纳其意见,认定案涉85万不构成民间借贷,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尾款纠纷中,周科兵律师的建造师资质发挥了重要作用。面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他紧扣未交付暖通图纸、未提供现场服务等履约瑕疵,提出费用扣减主张。他精准梳理合同与履约证据,厘清项目欠款构成,否定原告虚高诉请。在利息起算方面,明确合同相对性,争取利息自起诉之日起算。法院最终判决被告支付设计费56462元,较原告诉请减少11578元,利息自起诉之日起算。
周科兵律师一直秉持“用心服务、及时反馈、专业高效”的办案理念。在处理这两起案件时,他用心服务,仔细梳理证据,及时反馈案件进展,专业高效地为当事人解决问题。在投资款纠纷中,他精准定性法律关系,为当事人避免了85万及律师费等重大经济损失;在设计合同纠纷中,他成功说服法院扣减不合理费用,大幅降低委托人付款成本。处理此类交叉案件,关键在于精准定位法律关系,充分利用证据,而周科兵律师的办案理念正体现了这一点,为解决复杂法律问题提供了有效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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