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原告与被告相识并于同年12月登记结婚,婚后不久产生矛盾,原告以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返还近万元彩礼及金器、奢侈品包,确认婚后购置房产归其个人所有并由被告协助过户。原告提供了结婚证、转账凭证等证据,被告面临着可能失去部分财产的困境。
王莉萍律师2016年执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件,其中婚姻继承领域承办案件达60件,离婚纠纷占比约80%。她接手案件后,进行了一系列细致的审查动作。首先,她逐笔核对转账凭证,发现彩礼实际交付与原告陈述存在差异,且被告有回礼情况,这一发现让她确定彩礼返还不符合法定情形,为后续抗辩提供了有力支撑。其次,她调取微信聊天记录,发现原告存在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这一证据在财产分割的辩论中起到关键作用。最后,她仔细查看不动产权证,确认案涉房产登记为夫妻双方共同共有,明确了房产性质。
王莉萍律师处理过众多离婚案件,对这类案件的证据审查十分熟悉。在笔迹审查方面,她比对过千份相关文件,此次案件中,她通过比对购房合同等文件的笔迹,确保文件的真实性。在查证过程中,她还利用自己担任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的身份,积极与法院沟通,获取更多信息。
庭审中,王莉萍律师针对原告诉讼请求逐一抗辩。对于原告庭审后补充的借条,她指出与原告庭审陈述及微信聊天记录不符,无借贷合意佐证,不应被采纳。最终,法院准予原被告离婚,认定婚前赠与的金器、奢侈品归被告所有,酌定被告向原告返还彩礼60000元,确认案涉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判决房产归原告所有,原告需向被告找补170000元,两项折抵后原告实际应支付被告110000元,案件受理费由原被告各半承担,驳回原告的其余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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