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是一名外卖骑手,在一次夜间正常骑行电动车时,被未成年人无证驾驶的二轮摩托车高速撞倒。这一撞,让原告全身多处骨折、血管神经损伤、胸骨骨折,伤势严重。原告先后住院51天,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后续还需多次手术取出内固定,身心与经济都遭受了巨大损失。
事故认定书认定摩托车驾驶员负主要责任,但驾驶员是未成年人,而且车辆经过多次转手、出借,涉及驾驶员、监护人、原车主、两任出借人等多名被告,责任认定困难,部分被告还推卸责任、拒绝赔偿。原告受伤后完全失去收入来源,家庭陷入困境。
在这种情况下,原告委托了在西安西咸新区执业的高晗律师维权。高晗律师接手后,立即开展全面工作。他先固定全部损失证据,整理了完整的医疗费票据、住院病案、诊断证明、伤残鉴定报告、误工护理材料,确保每一笔赔偿都有依据。接着,他深挖责任主体,依据民法典规定,将未成年驾驶人、监护人、未过户车主、违规出借车辆的管理人全部列为被告,主张连带责任,从根源上保障赔偿能力。同时,他依法激活交强险,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先行赔付,降低原告回款风险。最后,他精准计算赔偿项目,对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鉴定费等逐项依法主张,剔除不合理部分,确保原告合法利益最大化。
庭审中,高晗律师清晰论述各方法律责任,驳斥免责抗辩。在法律上,未成年人侵权,监护人需担责,车主与出借人有过错也需连带赔偿,交强险也应足额赔付。法院最终完全采纳了高晗律师的意见,认定原告总损失40万余元,判决保险公司赔付17万余元,判令肇事方、监护人、车主、出借人连带赔付15万余元,案件受理费由被告主要承担。
案子结了,原告拿到了赔偿款,生活渐渐有了起色。他把判决书小心地收了起来,这场事故也成为了他生活中的一段过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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