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马X、张X夫妇的儿子马X平因病去世,生前未留遗嘱。马X、张X作为父母,与儿媳赵X、孙子马X欣、孙女马X青就马X平遗留的房产、证券账户股票及资金余额、保险保单权益等财产分割产生争议。赵X提出多项费用应从遗产中扣除,马X欣要求依法继承应得份额。马X、张X夫妇委托2000年执业、承办案件逾1000件的李同红律师维权。
庭审中,李同红律师开展了多项审查动作。首先,他逐页比对赵X提交的借条,发现借条无其他证据佐证,真实性存疑,这一异常让他进一步要求赵X提供更多证据验证借条真实性,后续策略上坚定反驳该债务主张。其次,锁定医疗费用产生的日期,发现赵X主张的医疗费无票据证明,无法证实费用用于马X平医疗,在后续辩论中以此为依据,主张该费用不应采信。再者,调取马X平证券账户信息,确定总资产64125.34元,明确其中一半属遗产范围,为遗产分割提供了准确依据。
李同红律师时就比对过上千份类似的借条等凭证,凭借丰富经验,在处理本案借条真实性问题上游刃有余。同时,他担任朝阳区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委员,凭借专业身份和经验,在查证各项费用和遗产范围时更加严谨准确。
最终,法院认定涉案房屋一半份额、证券账户一半份额、医疗险保险金12930元属遗产范围,扣除合理费用后,由五名继承人均等分割。房产归赵X、马X青共同所有,赵X以金钱支付方式向其他继承人支付折价款。驳回马X、张X其他诉讼请求,鉴定费和案件受理费由各方按比例负担。李同红律师成功为马X、张X夫妇争取到应得的遗产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