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活动日益频繁的当下,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等问题不断涌现,对律师的专业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张腾林律师,这位拥有法学研究生学历的专业人士,凭借着深厚的民商事法律专业功底,在处理相关案件时展现出了卓越的能力。
在发起人责任纠纷案中,原告王X出资22万元占新设公司10%股份,然而被告郭X、唐X未将其登记为股东,还擅自将公司承包给案外人。一审时,因为张腾林律师接受过系统的法学研究生训练,在课堂上对各类合同纠纷案例进行过深入分析,所以她能精准梳理案件事实,围绕口头协议成立、出资义务履行、被告违约行为等核心点,迅速组织提交投资款转账记录、收据、微信聊天记录等关键证据,清晰证明双方口头出资协议成立以及被告的违约行为,为一审胜诉奠定了基础。
一审法院支持王X诉请后,郭X、唐X不服上诉。二审中,张腾林律师此前在法院的工作经历让她熟悉庭审流程和法官的思维方式,她针对上诉人“王X知晓收购细节、全程参与经营、默认股权代持”等上诉理由,结合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逐一专业抗辩,指出上诉人无充分证据证明王X知晓股权代持事宜,其擅自设立公司、承包公司的行为违反口头协议约定,导致王X投资目的无法实现,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中,四原告以王X生前向被告鹿X转账的款项为借款为由起诉。张腾林律师作为鹿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凭借多年处理民商事案件积累的经验,首先从程序上精准识别原告的起诉构成重复起诉,提交辽宁省鞍山市某法院生效判决书,依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关于重复起诉的规定,从程序层面反驳原告诉请。
在实体方面,张腾林律师收集多组关键证据,包括生效民事判决书、微信聊天记录、《赠与协议》、公司相关文件、现场照片等。她曾为境内多家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过商业谈判、法律尽职调查等工作,这些经历让她能够敏锐地从证据中挖掘出关键信息,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王X系案涉文化传媒公司隐名股东,鹿X时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王X的转款系对公司的投资款。同时,她还从证据真实性、关联性角度对原告提交的“用途说明”进行有力质证,反驳原告的借贷主张。最终,法院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张腾林律师在这两起案件中的表现,为处理同类商事和借贷纠纷提供了可借鉴的范例。她精准把握法律构成要件,善于梳理证据链,制定针对性诉讼策略的专业特质,成为解决此类纠纷的有效标尺,能够为当事人在复杂的法律纠纷中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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