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X陷入了一场堪称噩梦的刑事指控。2016年,郭X在某市设立了四家专门用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公司。由于李X拖欠郭X款项,2017年郭X要求李X签署了四份证明,载明其为这四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案发后,某市公安机关查实这四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超七千余万元,便以李X系实际控制人为由将其抓获,而郭X及四家公司会计张X,则因另一起虚开案件被某市某区公安机关抓获。一审法院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李X有期徒刑十五年。
常洁,北京大成(太原)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自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的执业经验。她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五百件,尤其深耕于刑事辩护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四百余件,其中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案件占比约82%。常洁深知这类经济犯罪案件的复杂性和证据的重要性。
接受李X二审辩护委托后,常洁开启了严谨的办案流程。她全面细致地阅卷,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还多次会见当事人,深入了解案件情况。通过这些努力,她查明了核心案件事实:李X虽签署了实际控制人证明,但案涉四家公司实际由郭X掌控,所有虚开行为均由郭X指使会计张X具体实施。
基于此,常洁确定了两大核心辩点。她凭借对刑事辩护领域的深入认知,指出其一,李X并非案涉四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不应对虚开行为承担主责;其二,郭X、张X系本案主犯,为查清全案事实,应将二人所涉案件与本案并案审理。在庭审过程中,常洁充分展示了自己对证据的精准把握和对法律条文的熟练运用,以清晰的逻辑和有力的论证,为李X进行辩护。
最终,二审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常洁的核心辩护意见,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将本案发回重审。案件发回后,一审法院依法将李X案与郭X、张X所涉虚开案件并案审理。常洁律师凭借精准的辩护策略和专业的庭审把控,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转机。她也凭借出色的表现荣获中央电视台CCTV《时代新人有律师》优秀个人称号,成为业内极具专业口碑的刑事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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