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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权变更逆转,从败诉到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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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4 · 1732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王辉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律所:湖北巨天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206202510889889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5971010037
代表案例:22个
律师优势:;刘婷婷律师,执业于湖北巨天律师事务所 2017年执业以来,较多地办理了常见类型的民商事、婚姻案件,有丰富的办案经验,较强的业务能力。执业期间,均能较好地完成当事人委托的法律事务。 同时,也积极参加公益普法宣讲活动,用自己所学向人民群众传递守法观念、普及法律知识,履行律师的社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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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原告王X此前起诉变更抚养权被驳回,被告坚持不同意。来自湖北襄阳的王辉律师接手后,指导原告收集证据,最终法院支持原告诉请,成功变更抚养权。
抚养权变更逆转,从败诉到胜诉

一审判决书驳回了原告王X变更抚养权诉讼请求,当时女儿因顾虑未表达真实意愿,而被告又坚持不同意变更,这让王X陷入了绝望。在几乎看不到希望的时候,这份材料被送到了湖北襄阳的律师王辉手中。2025年开始执业的王辉,在襄阳本地深耕法律服务,执业以来累计办理各类案件百余起,尤其在家事案件抚养权争取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

王辉接手案件后,深知此次任务的艰巨。他指导原告全面收集证据。一方面,固定女儿真实意愿的书面证明及微信聊天记录,这是尊重孩子自主选择的关键证据;另一方面,证明原告具备稳定抚养能力,包括原告在市区拥有学区住房以及稳定的工作,这为孩子的生活和学习提供了良好的保障。同时,举证被告长期工作在外、由祖父母隔代抚养的事实,说明被告无法亲自照顾孩子。

在庭审中,王辉重点围绕《民法典》第1084条及司法解释第56条进行辩护。他强调子女已满八周岁、愿随母亲生活,且母亲有抚养能力。虽然被告“不尽抚养义务”并非完全符合,但“由祖父母照料”并不等同于父亲亲自抚养。结合子女意愿及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王辉据理力争。

最终,法院采纳了王辉的意见,尊重孩子真实意愿,判决将女儿变更为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至女儿年满十八周岁。王X原本败诉的局面被成功逆转,孩子也能在更合适的环境中成长。王辉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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