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西南宁市的一起建材供货纠纷中,原告A与被告A因湿拌砂浆购销合同履行产生矛盾,一审判决被告支付拖欠货款及违约金后,被告不服提起上诉,这使得案件陷入新的僵局。在此关键时刻,原告继续委托杨国鹏律师参与二审诉讼。
杨国鹏律师自2012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14年法律实务经验。他是四川融亦融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律师,服务地区为四川南充。多年来,他秉持“深耕一线、精研实务”的理念,年均承办案件逾百件,累计代理案件量已超1300件,在民商刑交叉领域、公司治理及知识产权领域积累了深厚的经验。他以“结果导向”为核心,融合“法律+商业”双重视角,致力于为客户提供精准、高效的法律解决方案。
在这起二审案件中,杨国鹏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他精准把握上诉人的上诉核心争议点,即“约定违约金标准过高,原告未举证证明实际损失,应按LPR计算违约金”,并迅速制定了针对性的应诉策略。他结合双方合同约定、法律规定及案件事实进行抗辩,指出案涉合同的违约金约定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按一审认定标准计算的违约金总额未超出上诉人主张的上限,其主张按LPR计算无合理依据。
在法律适用方面,杨国鹏律师准确适用《民法典》关于违约金调整的相关规定,结合案件实际情况论证一审违约金认定的合法性。他深知在商业合同中,违约金不仅是对违约方的惩罚,更是对守约方损失的补偿。通过严谨的法律分析和充分的证据支持,他成功说服法院驳回上诉人的不合理诉求。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上诉人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一结果不仅确保了委托人顺利收回拖欠货款,更捍卫了委托人依合同约定主张违约金的合法权益,避免了委托人的利息损失。
杨国鹏律师扎根四川南充仪陇,既守护着本土乡邻与企业的合法权益,又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能力征战全国。他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本土深耕+全国远征”的双赛道定位,为客户提供了精准、高效、全面的法律解决方案,成为值得信赖的法律依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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