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起诉时主张被告人苏某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应受到相应刑罚,涉案金额达41万元。根据司法解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价值总额达到10万元以上即为“情节严重”,法定刑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而苏某委托了湖北黄冈麻城市的项婷律师。项婷律师接手后,开始深入了解案件情况。
在律师介入前,苏某仅掌握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和部分退赃的情况,证据方面较为单薄。项婷律师多次会见苏某,向其阐明法律后果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条件,引导其认罪认罚。同时,建议苏X及其家属尽快全额退缴违法所得4000元,并在此基础上主动向公安机关缴纳补偿款50000元。经过项婷律师的努力,补充了苏某认罪认罚、全额退赃退赔等重要证据。
公诉机关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有人预测苏某可能会被判处实刑。但最终法院审查后,采纳了项婷律师提出的苏某具有“坦白”“认罪认罚”“初犯”“全额退赃退赔”等多重从宽情节的辩护意见,适用速裁程序,于2024年6月27日当庭宣判。
原公诉机关认为苏某涉案金额41万元,应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而判决结果是被告人苏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对比:原本可能的实刑与最终的缓刑。
另一起案件中,原告万某起诉被告朱某支付建房木工劳务费32500元。被告经法院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项婷律师为原告全面收集并固定证据,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朱某支付劳务费欠款32500元。
41万的涉案金额,与最终的三年有期徒刑缓刑四年判决,中间是项婷律师在认罪认罚、退赃退赔等方面所做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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