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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不足,非法经营罪终获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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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4 · 1439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许仙凤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12年
律所:山东芳名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713201411933044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3355045836
代表案例:35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许仙凤律师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毕业。从业以来主要经办刑事辩护、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债务债权、婚姻家庭、政府企业顾问等法律事务。尤其擅交通事故、法律顾问、债务债权等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与丰富的实践经验。在诉讼方面,每年经办案件100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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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牟某涉嫌非法经营罪被移送起诉,经检察院两次退回补充侦查,最终因销售笑气金额未能查清,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对牟某不起诉。许仙凤律师在案件中展现专业能力,为当事人争取到理想结果。
证据不足,非法经营罪终获不起诉

2023年6月5日,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将涉嫌非法经营罪的牟某移送检察院起诉。这起案件引起了许仙凤律师的关注,她凭借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接下了为牟某辩护的重任。

检察院于2023年6月26日第一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于2023年7月26日补查重报。然而,证据情况仍不理想,检察院于2023年8月10日第二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于2023年9月10日再次补查重报。

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移送起诉认定,自2021年9月份至12月份,李某伙同曹某在山东省牟某处多次购买笑气(一氧化二氮),涉案价值4余万元。但经检察院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仍然认为牟某销售笑气的金额未能查清,其涉嫌非法经营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许仙凤律师在整个过程中,仔细研究案件材料,与检察院积极沟通,提出专业的法律意见。她深知证据对于案件的重要性,不断从各个角度分析证据的合理性和关联性。

最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六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检察院决定对牟某不起诉。这一结果离不开许仙凤律师的努力,她用专业和执着为牟某争取到了自由。

许仙凤律师从事刑事辩护多年,有着丰富的经验和深厚的法律功底。在这起案件中,她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为当事人排忧解难。

案子结了,牟某恢复了正常的生活。而许仙凤律师的卷宗里,又多了一起成功辩护的案例。未来,她将继续在刑事辩护的道路上,为更多的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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