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青海省XX县,无业人员阿某在20XX年X月至X月期间,以介绍出售HPV九价疫苗为由,虚构事实,从彭某等6名被害人处收取疫苗费、疫苗储存费、违约金共计30500元,并将款项用于个人消费。后阿某虽返还全部款项并获得被害人谅解,但仍被青海省XX县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提起公诉。
李斌律师于2023年开始执业,服务地区主要为青海西宁。接手此案后,他将全案的证人证言作为突破口。这些证人证言形成于案发过程中,以笔录形式呈现,内容主要是被害人陈述阿某承诺接种疫苗及收取费用等情况。
李斌律师毕业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文化程度。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44件,尤其擅长合同纠纷等领域,在刑事辩护方面也有一定经验。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扎实的法律知识,能够在复杂的刑事案件中精准把握案件关键,匹配本案对证据审查和法律适用的需求。
接案后,李斌律师首先全面梳理了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材料。他发现证人证言大多基于被害人的主观感受,缺乏能直接反映阿某内心想法的客观证据。凭借其超过344件的办案经验,他对证人证言进行了细致比对,将证人证言与阿某的供述、其他书证等进行交叉核对,申请法院对部分证据的证明力进行重新评估,并提交了关于阿某不具有诈骗主观故意的相关法律依据和案例作为参考。
最终,法院认定阿某构成诈骗罪,但考虑到阿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认罪认罚,且家属代为退赔损失并获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判处阿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李斌律师在结案前提交了详细的代理词,阐述对案件的看法和辩护意见。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